人民网厦门5月10日电 厦门市湖里区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在会上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的暂行办法》《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义务教育学校暂行办法》。据悉,两个《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此次出台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暂行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在校舍、园舍的选址上进一步放宽了条件,鼓励办学者利用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街(居)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申请办园、办校,其中,幼儿园办园园舍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人均原则上不少于3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用地原则上分别不低于7.5和10.2平方米,运动场地不低于200米环形跑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设置在架空层。 据湖里区教育局局长吴雪慧介绍,出台暂行办法主要目的就是目前学校用地比较紧张,供需有一定矛盾,用这些用地来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和学校),可以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办更多的,提供更多优质普惠学位来满足供给要求。 近几年湖里区加大学校建设力度,不断挖潜扩容,但由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增多,就学压力仍然较大,教育民生短板急需补齐。为了精准破解瓶颈难题,根据该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务实开拓、创新担当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出了鼓励办学的两个暂行办法,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提供更多优质普惠的学位,缓解就学压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林林 罗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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