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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新政

2019-05-14 17:09:03林泽贵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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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新政

东南网5月14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以前,厦门市民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要跑到社区排队办理,现在坐在家中,就有就业“红娘”上门帮忙介绍工作。8日,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了《关于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由厦门市人社局与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意见》,集成完善了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政策,将开展主动服务,有效进行就业。

根据《意见》,厦门市人社部门今后将创新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管理服务,建立动态更新的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集中资源开展精准就业帮扶。根据实名制管理服务,就业困难群体不用自己申请,系统即可自动认定其为就业困难人员。而一旦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可享受厦门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市民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就业困难帮扶的相关业务。一些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统一的市民,还要跑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如今,在本市范围内异地居住的困难群体,居住地所在村居就会对其进行登记管理服务,纳入所在镇街、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的人员信息数据。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技能培训,进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将获得相应补贴等。在对公服务全程网办基础上,人社部门建立了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奖励和岗位补贴发放平台,实行申请、审核、发放全程网办。加强帮扶资金使用风险防控,实行经办全程留痕、可追溯。也就是说,困难人员要申请个人奖励或岗位补贴,在家通过电脑和手机即可进行网上申请。

厦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业困难人员并非“一定终身”,《意见》规定了7种退出情形。退出后再达到规定的认定条件,可重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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