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 通讯员 王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的规定和要求,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23日起启动十一届思明区委第七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中华街道、嘉莲街道、鼓浪屿街道、筼筜街道及其所属社区(合计3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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