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专办】 推行“三个优先”工作法 高效解决涉申遗案件 早在鼓浪屿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之时,思明区法院就从大局出发,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依法审理、执行申遗过程中,因涉及申遗要素的风貌建筑而引发的公房租赁、侨房腾退、物权确认等纠纷案件,推动申遗工作有序进行。 鸡山路1-1号房屋作为鼓浪屿申遗的53个核心要素之一,该幢房产的附属楼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因承租该附楼的租户赖某(化名)拒不搬离,严重影响申遗工作进展,该房产的业主厦门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遂将租户赖某诉至思明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 在案件执行期间,经办法官多次利用业余时间到鼓浪屿实地查看涉案房屋情况,并就涉案房屋是否符合先予执行条件进行调研。同时,为保障租户合法权益,经办法官还多次组织调解,全面倾听被告的诉求和意见。在综合案情及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思明区法院指导相关部门与租户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调解书生效后,赖某如期搬离讼争房屋,有力地保障了申遗工作的进程。 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明辉表示,考虑到申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申遗过程中,思明区法院群策群力,确定“三个优先”工作法,即优先部署、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在程序上确保涉申遗执行案件快速高效解决。 林语堂故居(廖家祖宅)是鼓浪屿重要的历史风貌建筑和文化遗产,被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1999年,廖某(化名)等人依法取得该房产的继承权。不过当时房屋却被他人霸占居住。2006年,廖某等人就退还房屋使用权事宜提起诉讼并胜诉,并将该房产出售给周某,但霸占居住的用户依然拒不腾房搬迁。后周某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将该房屋交付使用。由于该案背景较为复杂,案情也比较特殊,且当时处在鼓浪屿申遗关键时期,思明法院先后召开多场专题协调会,针对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多次与相关部门、被执行人等进行沟通协调,充分了解关联各方利益诉求,最终顺利收回该房屋,为后续修缮、改造和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聚焦民生】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 重点整治居民关注问题 民生业态是一座城市的温度。鼓浪屿申遗过程中,一直强调恢复鼓浪屿的社区功能,还利于鼓浪屿居民。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厦门市持续推进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针对违章建筑、违规户外广告、油烟烧烤等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而此次出台的《条例》更是专设“共享与保障”章节,明确对本地居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凸显对社区发展的关注。 思明区法院以司法为民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整治提升过程中涉及市容秩序、公共安全等居民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重点历史风貌建筑内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等案件,思明区法院在案件审查阶段,就餐饮项目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充分听取被执行人的申辩意见,依法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 “我们以送达执行裁定为契机,主动约谈被执行人,做好释法答疑工作,促使其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现场主动履行。”思明法院行政庭法官简振环表示,法院在裁定由城管局组织实施关闭餐饮项目后,也会敦促其制定实施时间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保障拆除程序的合法性。如今,经过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努力,造成油烟污染的相关餐饮项目已经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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