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举措内容详解】 1、依法调整受案范围,强化鼓浪屿法庭司法职能。在保留原受案范围基础上,鼓浪屿法庭新增受理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在鼓浪屿岛的侵权纠纷;2.不动产所在地位于鼓浪屿岛的物权纠纷;3.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鼓浪屿岛的合同纠纷(主要包括房屋买卖、租赁、赠与、旅店服务等);4.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为鼓浪屿岛的遗产继承纠纷。 2、成立行政非诉审查、执行巡回办案团队,专门处理因保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而产生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以及负责相关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3、组建执行巡回办案团队,加大对涉鼓浪屿房屋、土地的腾退力度。 4、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协调,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确保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5、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建立与鼓浪屿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针对在遗产区内从事油烟扰民、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主动与城管、卫生、食监、环保等部门对接,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助力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 6、强化多元解纷,探索建立法庭与鼓浪屿管委会、街道、社区的联调机制,提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纠纷不出岛。 7、加强对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预测、分析和研究,针对《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后的法律问题,及时开展实务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注重推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成功经验、做法,为行政机关处置“类案”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8、深入参与综治普法工作,充分发挥鼓浪屿法庭及“鼓浪屿公民司法体验基地”普法作用,传播司法正能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法院“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宣传影响力,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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