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 杰出人才留厦10年可获赠千万元价值住房 东南网7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记者昨天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厦门市日前正式出台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凡认定为杰出人才,在厦门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可以获得住房购房补贴1000万元,或者可无偿获赠所租不高于200平方米的住房。 出台的具体人才认定办法把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人才认定依据为《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19年版),该标准将适时修改更新。 其中,A+类杰出人才层次高、水平高,是一个地区取得跨越式发展的优质人才资源,此类人才来厦工作可按“一事一议”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在厦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经认定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领取1000万元;若不选择人才住房,也可直接申领1000万元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 A、B、C类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对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2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补贴周期最长5年,按月计算,每年统一发放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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