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 厦门除同安区外多数户外场所有序开放
2021-10-04 18:54:4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厦门市今天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帮助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金融支持、税费负担、经营成本、用工用能等方面存在的诉求。厦门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晓燕介绍相关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研究企业纾困减负“1+N”政策体系。 “1”指聚焦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政策,制定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厦门市委、市政府已经研究通过,今天印发实施;“N”指支持各区域、各行业纾困减负稳增长措施,由各区、各部门近期抓紧制定出台。 一是围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保持信贷政策稳定性,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重点区域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下调相关费率等措施。 二是围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等措施。 三是围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用水、用气优惠;延长电费缴费期限;国有经营性房产房租减免等措施。 四是围绕支持企业用工,主要包括企业稳岗补贴、新招收劳动力奖励等措施。 五是围绕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主要包括:对营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的企业予以奖励;加大工业技改扶持力度,提前拨付资金;对已出台的促消费旅游措施,在执行期限和扶持力度上,加大支持。 六是围绕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为因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企业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等服务;为国际贸易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措施。 下一步,厦门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完善“1+N”政策体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快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