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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安定 保障人民安宁

2022-01-08 09:47:37  作者: 黄琬钧 陈松树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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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安定 保障人民安宁

厦门市检察机关聚焦影响安全突出问题,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更高水平平安厦门建设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陈松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财型多发性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以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保障更高水平平安厦门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镜头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下午,市检察院携手市国安局和市教育局,一同走进厦门六中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

活动现场,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维护国家安全主题法治课程。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从为何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普通人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等角度出发,通过播放视频、解析案例、发放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讲坚持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筑牢了师生们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

此次宣讲活动由“新浪厦门”进行同步直播,线上观看及互动人数达到156.92万人次。此外,市检察院将精心制作的“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提供给市教育局,作为全市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让师生们可以通过“云系统”自行登录观看,有效提升了国家安全教育在校园群体中的覆盖面。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市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宣传手段及路径,筑牢人民安全防线;研判风险隐患,帮助“一带一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维护海外利益及商业秘密;与市国安局、海警局协作联动,深入渔船民船,开展厦金海域国家安全宣传活动。

做法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提高风险预见、预判和应对的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海峡两岸和谐稳定大局。

立足台海前沿区域特点,设立全国首个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作平台,形成具有厦门特色、检务特色、可复制的一体化协作模式。相关工作实践成果多次获最高检、省委等上级有关部门高度肯定,被省检察院在全省予以推广,该平台办案团队被最高检列入全国三个重罪检察优秀团队之一予以表彰。2021年12月,在厦门召开的首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论坛上,最高检对厦门经验予以充分肯定。

办案中,市检察院加强引导侦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适时、适度介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侦查活动,引导全面取证、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以办案为支点,推动检察职能延伸,就执法办案暴露出的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多渠道强化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涉国家安全不同领域、要素的共建、共治。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组成办案团队到国家安全机关驻点工作,积极推动各司其职,促进工作衔接,实现优势互补,确保涉国家安全诉讼活动依法规范,推进风险预判化解工作高效开展。坚持依法办案,定期会商研判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及敏感案件,开展案件质量及执法规范化评析,统一执法理念和证据标准。市检察院还与国家安全机关、厦门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协作,针对非传统领域特别是经济、科技、生物等领域的安全防范,共同开展学术研讨和专题调研,已参与完成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课题2个。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镜头

2021年6月至9月,胡某某为发泄心中怨气,多次随手将瓷盘、红酒瓶、纸尿裤等物品从位于33层的自家阳台扔下,对其他业主造成惊吓,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受损。物业人员报警,民警到达后,通过该楼栋的高空抛物摄像头拍摄下的监控画面,迅速将其锁定……

高空抛物行为被不少人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破坏周围环境,让人闹心,更有可能伤及他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2021年9月,海沧区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某提起公诉,这是厦门首例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2021年11月,胡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此外,海沧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该案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对辖区近三年高空抛物的情形开展专项调研,依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推动整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走进社区开展打击高空抛物罪主题法律讲座,向群众发放主题宣传单等,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理念厚植群众内心。

做法

一件件小案背后,关联的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厦门市检察机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维护群众身边安全。

近年来,市、区两级检察院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严肃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首例网络寻衅滋事案、首例袭警罪案,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司法,不只是雷霆万钧,也有春风化雨的一面。厦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延伸监督效果,不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服务。重视欠薪等民生问题,办理支持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28名陷入生活困境的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33万余元,办理的“时某婷救助案”入选福建省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工作的意见》,充分保障涉外、涉台港澳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截至目前已为11名涉外、涉台港澳犯罪嫌疑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创新 构筑守护安全长效机制

镜头

一名男子将偷来的7个窨井盖以500.5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店,竟间接导致1881个窨井盖被更换——2021年3月,集美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听破坏交通设施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办理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国庆假期,被告人赵某听到集美区安东路、景山路等路段盗得11个窨井盖,并将其中的7个卖出。被盗窨井盖所在路段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窨井盖的被盗、缺失,足以造成汽车、电动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2020年12月,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月,被告人赵某听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但检察官们的办案并没有就此结束。

此前,检察官在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辖区内部分窨井盖型号老旧、松动,巡查手段和监管方法有待升级等问题。于是,集美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送达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针对全区管养范围内的窨井盖进行摸底排查,更换、修复窨井盖1881个,窨井盖问题得到深度治理。

做法

做好检察工作不只是一道关于如何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的考题,更是一套正本清源、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综合性考卷。

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深化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涉公共道路交通设施及交通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检察院共成立5个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先后走访区市政园林局、区应急管理等部门,召开座谈会8次,开展联合检查6次,努力做到“办一类案、防范解决一类问题”,高效助推社会治理。

打击只是手段,和谐才是目的。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设立4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落实院领导和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法治副校长全员全面履职,通过法治宣讲、校园安全督导、资源共享、综治支持等方式,及时回应学校、师生法治需求,助力安全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仅2021年,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100场,进行校园安全督导51次,线上线下为345万余人次上法治课。

加强机制建设,市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建立四大资源库,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与市妇联组建由36名专业人士组成的心理咨询师资源库,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疏导;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由4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法援律师资源库,作为“零门槛”法律援助机制的有力配套;与市妇联、团市委组建由20名有责任心、热心未成年人工作人士组成的合适成年人资源库,30名均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人员组成的青少年司法社工资源库,助推形成多部门互联互通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亮点

开展巡回检察 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市检察院组成巡回检察组,开展刑罚执行监督。

被判了实刑的罪犯,应收押而未收押,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一大隐患。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对排查发现未收押的133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监督收押、送监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避免刑事判决成为“一纸空判”,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柯某2017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因多个器官存在严重疾病而被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该犯不思悔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继续犯罪。2020年,柯某被再次判决,刑期增至十三年。经过身体检查,该犯病情没有明显好转,仍然符合不予收押标准。

面对身体状况不应收押与继续犯罪危害社会应当收押的矛盾,市检察院在充分研判法律规定和罪犯实际病情的基础上,依法提出“该犯以继续犯罪证明其具有社会危险性,对其不适用保外就医,应当决定收押”的意见,获得审判机关采纳。

收押决定作出后,为保障病犯的合法权利,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围绕妥善的收押方式多次会商,决定将该犯直接收押至厦门市某医院公安监管病区。随后,检察机关又主动向监狱通报情况,协商方案,由监狱在专门收治服刑病犯的福州某医院预留出病床。送监之日,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最终顺利将柯某交付监狱服刑。

巡回检察制度,是提升刑罚执行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方式。2020年12月,市检察院将判实刑罪犯的交付问题纳入巡回检察范围。巡回检察中,检察组认真分析研判判实刑罪犯未能交付执行的原因、表现等,对监管场所和审判机关交付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021年4月,在该项工作基础上,厦门市检察机关针对该问题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对接联系、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1338名羁押强制措施未执行、判决实刑未收押、滞留看守所未送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全部清理完毕,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权威。

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对厦门监狱和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开展了8次巡回检察,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开放、管理、合作为关键词的工作方法,有力促进了监狱、看守所检察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巡回检察结束后,检察机关还结合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监管场所为民警开设专题培训,从而提升巡回检察效果。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系统先后在各监管场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累计1000余人次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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