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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雪糕刺客”潜伏冰柜 经营者或被罚5万

2022-07-07 08:52  作者:林少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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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雪糕刺客”潜伏冰柜 经营者或被罚5万

东南网7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琼英)“本想买个清凉,却被价格戳了个透心凉。”近日,高价雪糕频频登上热搜,消费者在购买某朴实无华的雪糕时,扫码付款看到价格后一脸震惊尴尬,但碍于面子,不得已在收银台付了款。“雪糕刺客”之名由此而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其中,要求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此新规将有力打击雪糕高价乱象。

自7月1日起,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雪糕刺客”现象,对辖区内多家大、中、小型超市、便利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雪糕的标价情况不尽相同,大、中型超市都在冰柜上标明了雪糕价格,但在少数便利店、小超市里,雪糕没有明码标价,不同品牌雪糕集中混在一起。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诫经营者需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标示醒目,明确标示的价格所对应的商品。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且将几块钱跟几十块钱的雪糕混在一起,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任由“雪糕刺客”在冰柜里“潜伏”,特别是经过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经营者的行为便具有主观故意,在《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里涉嫌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自新规实施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辖区各大商超、便利店36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6份,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对没有标明价格的高价雪糕可拒绝购买,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湖里市场监管也将用好价格新规这把“利器”,让“雪糕刺客”无所遁形,还消费者的“雪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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