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男子偷27张抽奖券 “抽”中10个奖品

2022-08-11 08:23  作者:林燕萍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偷27张抽奖券 “抽”中10个奖品

男子以盗窃罪被追究刑责,被处罚金3000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燕萍 通讯员 同检)同安一金店开业举办消费抽奖活动,一男子趁员工不注意,偷走27张抽奖券,“抽”中了价值3000多元的奖品。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起盗窃案件。

2021年6月,同安区某商场一家金店开业,店家推出“购物满500元送一张抽奖券”的优惠活动,每人上限兑换5张抽奖券。路过的男子闫某看见不少客人在金店里消费抽奖,又看到店里柜台上摆放着抽奖券,便起了贪念。趁店员不备,他偷走一叠抽奖券(事后统计共27张),跑到店外填写抽奖券信息,再返回将其投入抽奖箱。

如此操作下,闫某抽中了一台空调、一台洗衣机、一台扫地机、三台挂烫机、两个保温杯及两盒珍珠耳钉等奖品。跟妻子冒名领奖后,闫某叫了一辆货车将这些奖品拉回了住处。

当天晚上,店家在核验数据时,发现送出的奖品数量与营业额相差甚远。通过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店家才发现抽奖券被盗的情况,于是立即报警。

很快,闫某被警方抓获,案件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078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闫某已退还奖品,并有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认罪认罚等情节,同安区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罚金3000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