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船舶禁渔期内下海 捕捞40吨水产品

2023-07-23 09:01  作者:薄洁 林佳奇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 通讯员 林佳奇)近日,厦门海警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渔获物案,现场查扣涉案船舶1艘,抓获涉案人员11名,查获渔获物40吨。

7月19日凌晨,厦门海警局根据线索获悉,厦门海域有不法分子利用渔船进行非法捕捞。当日0时21分,执法艇在鼓浪屿南侧海域发现该渔船。执法艇成功控制该涉案船舶后,经专业机构点验,该涉案船舶上有非法捕捞渔获物达40吨,严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厦门海警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方式捕捞水产品,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