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使用过期专利权 厦门一企业被罚万余元

2023-12-07 09:00  作者:高金环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使用过期专利权 一企业被罚万余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齐宇贤)近日,因假冒专利,一家企业被处以罚没款共计1万余元。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和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他人专利违法行为和专利标识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今年9月中旬,该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在网店产品销售页面标注有专利相关信息,但无法提供有效的专利证书。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企业主要是在1688平台网店上销售百货产品,其店中销售的“五福临门对联礼包”标注的专利实际上已于2019年1月1日因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被终止专利权。专利权被终止后,该企业未将网店产品销售页面的专利信息删除,仍继续用于销售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有关规定,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没款共计1万余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