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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药店买药也能纳入门诊统筹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12-18 08:46:59  作者: 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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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药店买药 也能纳入门诊统筹

满足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申请开通,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东南网12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到实体医院门诊或登录本省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可选择到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配药。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药店门诊统筹的医保待遇,享受开具电子处方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计入参保人员相应年度支付限额;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

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根据《通知》,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其他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满足相应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和鼓励其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须确保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该执业药师需为医保药师库内有效人员,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定点零售药店内要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在分区内相对区分集采联采药品、国谈药品、挂网药品,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在医保结算区域配备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设备,对医保结算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定点零售药店要承诺按不高于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及采购交易子系统(简称“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的挂网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处方流转医保药品费用。

逐步扩大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药品范围

《通知》提出,先将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条件具备、医保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对于已取消门诊特殊病种、实行门诊统一保障的统筹地区,可参照我省门诊特殊病种药品范围确定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医保药品范围。

以下药品不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范围:(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二)除胰岛素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兴奋剂药品;(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四)需采取冷冻保管措施的注射剂;(五)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应纳入药店管理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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