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1月起推出“见证服务”新模式 方便群众办事
2024-01-18 09:21:18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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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可远程在线委托 厦门今年1月起推出“见证服务”新模式,方便群众办事 厦门晚报讯(记者 林依文)一个摄像头,架起了远程办理不动产委托登记中当事人和本地登记机构沟通的桥梁,让时间、空间不再是办理登记委托的阻碍。这是厦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见证服务。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见证服务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厦门开展不动产登记委托远程在线见证服务。范围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买卖转移登记(包括一窗办理的税费缴纳及水、电、气、广电网络联动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 传统模式下,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新模式下,自然人处分房地产,需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办理授权委托,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视频互动方式对委托内容和过程进行见证,即可实现委托全流程网上办理。受托人办理登记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机构调用留存信息直接办理业务。 据了解,随着老龄化问题及常住人口流动,具有委托代理需求的被代理人往往因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或是身居海外等原因无法到场,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需要增加办事时间和成本。 为此,厦门推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见证服务模式,免费为想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但受到时间、空间等制约的群众提供在线委托见证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拓展不动产登记网办服务范围,打破不动产登记委托代理的壁垒。 见证服务流程 1.委托人线上发起委托 委托人登录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掌上办事大厅,实名认证后进入“远程见证服务平台”。 2.登记中心在线视频见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委托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之后,与委托人进行视频连线。 3.受托人办理登记业务 在委托有效期限内,受托人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调用平台留存信息,经核验确系有效委托且受托人身份无误后,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的,予以受理登记业务。 “远程帮办”新功能 办税缴费更便捷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纳税人可以使用“远程帮办”新功能,快速享受便民办税体验了。针对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厦门税务”App办理的业务,厦门税务近日新增3项“远程帮办”事项。纳税人可通过“远程帮办”功能选择具体事项提交办理材料,并在线上查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让办税缴费更便捷。 新增3个事项分别为存款账户报告、红字信息表撤销、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如何使用 1.纳税人可先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特色业务”-“远程帮办”。 2.进入“远程帮办”页面后,可点击“远程帮办”,进入申请界面。 3.选择事项名称(存款账户报告或红字信息表撤销),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具体问题描述,根据选择的事项,上传附送资料。 4.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提交”,成功跳转至“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即可完成申请,待税务人员审核办理。 5.点击“远程帮办”-“事项进度管理”,还可查看办理状态及跟踪具体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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