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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五部门联合整治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顽疾

2024-05-18 08:12:43  作者: 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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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整治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顽疾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资金转存不规范……这些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顽疾将被重点整治。

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重点整治5大类问题

《工作方案》明确,本次整治目标在于:着力再深化、再推进、再提升,实现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住宅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住宅物业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业主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住宅小区财务账目更加明晰准确、业主表决更加合法合规、开支使用更加规范合理、公示公开更加及时全面,相关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具体整治内容包括5大类: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资金转存不规范;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费违规使用和分摊、公示缺失;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

8项具体举措集中发力

《工作方案》提出了坚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核查力度、完善自治机制、推进纠纷化解、抓好制度落实、落实争优举措、推动示范引领、加大整治宣传等8项具体措施。

其中,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公示公共收益,进行专户专账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公示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同时,加强对擅自侵占住宅物业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的监管。

《工作方案》强调,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将加大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力度。对于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还将通过通报典型案件、信用档案记录等方式,形成有效震慑。

链接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查询方法

1.线下:在住宅物业小区公告栏等位置查询。

2.平台端: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的“点题整治”专题专栏,或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的“便民服务”模块查询。

3.手机端: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或“家住厦门”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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