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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电动车销售点:大多是超标车 “国标”形同虚设

2016-12-08 09:51:1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电动车上路隐患颇多,逆行现象也时有发生。

本报近日连续关注电动自行车乱象,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在呼吁交警部门依照现有法规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市民也质疑,大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电动车,究竟从何而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暗访】

“警察会抓,你自己小心就好”

“快”,是记者采访中,不少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对电动自行车的一致感受。“这些电动自行车很多时候速度飞快地在人行道上窜来窜去。”市民陈女士就曾在莲坂转盘附近散步时,被急于送餐的电动自行车剐蹭,“一转身电动自行车就不见踪影了,没有车牌也无处追责。”她说。

同样的遭遇,也经常发生在机动车驾驶员身上。

可是,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达20km/h”。电动自行车乱象多,其中大多还是超标车、超速车,那么,这些车都是从哪来的?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台湾街附近的一家电动车销售点,店内各种电动自行车琳琅满目,甚至连电摩都被摆在了店里显眼的位置。“这是明星代言的,卖得最好,这款是性价比最高的。”卖家一边吆喝着,一边迎上来说道。

记者注意到,现场这些电动车的车把手附近都贴着一个合格标志,除了没有后视镜之外,车灯、手刹都一应俱全。一问车速,卖家说,最慢的30km/h,而较快的竟可以达到72km/h。

这不是超标车吗?这些最低时速就达30km/h的超标车上路不会被交警拦下吗?

“要抓,店里的车上路全部都会被抓,你自己小心就好。”随后,卖家指了指放置在店面后侧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你要是怕的话就买这种电池藏得比较深的,远远看起来就像一辆自行车。”

车子插上线就全都达标了

那么,这些时速远超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何还能拿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呢?带着疑问,记者进一步展开调查。

在位于岭兜的一家电动车销售点,记者找到了答案。这里的店员告诉记者,在电动自行车的底部有一条限速线,只要将这条限速线插上,车速最高就只能达到20km/h,“一插,时速不超过20km/h,就全都达标了;一拔,你就能把车开得飞快。”卖家甚至坦言:“市面上多数的电动车都不会把限速线接上,速度太慢,没人买。”

另一位业内人士也透露,如果把车速只有20km/h的电动自行车卖给顾客的话,基本没人买;而限速线则是为了应付“国标”而出现的,基本形同虚设。“部门来检查的时候,有限速线产品就合格。卖出去用车的时候,再把限速线处理掉就行。”

【说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家需持照经营

那么,如此钻空子的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又是如何看待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电动自行车属于一般商品,“通过对全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排查摸底,未发现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km/h,但正如商家所言,限速线成了行业内“钻空子”的法宝,不过,也不能仅仅根据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判断产品是否合格。

在国家标准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这三项为“否决项目”,有一样不符合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就是不合格产品。但是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车轮夹紧力、续航里程等19项“重要项目”要同时有4个以上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者轮胎宽度、整车外观要求、电器装置等13项“一般项目”有4个以上不符合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才是不合格产品。

工作人员称,近年来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情况看,商家经营主体合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过逐户宣传,张贴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规范,督导商家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多方努力,岛内的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呈下降趋势,目前仅有66家。“下步要把电动自行车纳入监督抽检,列入我市综合执法的重点项目,严查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工作人员表示。

交警:2012年6月后新车上路都违法

市民可以从正规商店买到一辆电动自行车,但交警部门称,即使新买电动自行车不超标,在岛内行驶依然是交通违法行为,因为目前交警部门早已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2012年6月1日起,思明区和湖里区按照有关规定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目前,全市有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8354部,其中岛内31576部,岛外6778部。

无牌上路行驶也只是乱象之一,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随意变道、逆行、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记者 何炳进 陆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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