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章制度。3月底前,完成《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起草,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出台后,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 开展检查考评。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门前三包”考评办法、垃圾不落地社会监督机制的制定。5月起,开展考评。7月起,相关部门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市区两级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城市综合考评办根据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对各区、街道、社区进行考评。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街道(镇)、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市区两级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 各部门怎么分工? 《方案》还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如市市政园林局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市委文明办负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监督平台,接受市民线上实拍举报违规行为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垃圾分类教材的编写,在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组织开展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等,一共有20多个部门根据各自主管职责,领到了相应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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