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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发布新版学生安全指南 主题是骑车和防溺水

2017-04-26 09:28:28 佘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关注2】

下水安全

预防学生溺水

家长也受教育

天气渐渐热了,市教育局又开始讲防溺水了。昨天,市教育局举行防溺水专题会议,要求各区提请区政府或区安监局协调有关水域、坑洞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整改。

天热前要开防溺水会

市教育局要求,在天气转热之前,不仅区教育局,各所学校要开防溺水会议,会议的对象包括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换句话说,不仅学生,学校也要对教师和家长做防溺水宣传教育。

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要善于用周边的案例来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

每天都要念“紧箍咒”

学校要在学校大门出口或显示屏等显目位置设立《安全提示牌》,每日提示、告诫学生注意防溺水和游泳、交通安全。

市教育局特别指出,学校要在每天上午和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用五分钟来进行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提醒,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两类人要重点宣传

在“安全教育进家庭”方面,市教育局要求两类人要重点关注,一是留守儿童,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市教育局要求教师要亲自到这些家庭,提醒家长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

此外,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小手拉大手、学校网络、QQ群、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绿色平安信使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联系家庭、家长,提醒他们时刻关注孩子安全,加强安全监管。

【规定】

儿童禁行规定

已经发布30年

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而且,我国自1988年就有禁止12岁以下孩子骑车上路的规定,可即使过了近30年,依然有很多人对此项规定毫不知情。

在共享单车风行后,很多家长更不知道:不满12岁“共享”单车属违规行为!万一出了事故,家长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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