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7月16日上午,在北京飞往上海的HO1252次航班上,因有4岁儿童在未购票的情况下登机,致该航班的全体乘客不得不重新安检,原计划6点55分起飞的飞机延误至11点59分起飞。与该名未购票儿童同行者共五人,其中两名成人,三名儿童,同行五人中,只有一名儿童未购票。 事件曝光后,被迅疾以“家长掩护孩子逃机票”的标签在舆论场中快速传播。随之而来的,是对涉事家长的“怒其不争”,和对漠视规则的指责。一切显得顺理成章,既符合人们的既有经验,也迎合了由来已久的“素质论”市场。可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表明,这不过是一起被习惯性想象代入的“乌龙”事件。 7月18日,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继承回应,经调查,五名旅客系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均是首次乘坐飞机,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无故意逃票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当日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已有延误。在延误的五小时中,由于未购票而导致的延误约1.5小时。 民航局的回应,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定纷止争。一,4岁儿童未购票是真,但并非逃票,而是因为5人都系第一次坐飞机,误以为像乘火车一样不需要给孩子购票;二,未购票事件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导致飞机延误约1.5小时。最初事件传播中所突显的延误5小时,不能让家长和孩子来背锅。 坐过飞机的都知道,从常识角度,能够成功逃机票是一件超乎想象的事。而在未购票的前提下,可以大大方方通过数道安检程序登机,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所以,此事件甫一曝光,不少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家长“处心积虑”掩护孩子逃票,也不算太过意外。但现在事件的真相已经很清楚。家长不知道坐飞机应该给孩子购票,与逃票,完全是两回事。那些指责家长带孩子逃票的论调,应该适时停止。 或许有人会说,不管是逃票,还是因不知情而未购票,其导致的结果都一样。这种说法看似合理,其实是混淆了是非与轻重。相对于机场的层层安检,应该要完全避免未购票而登机的情形,家长应知道孩子坐飞机也该买票的责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道理很简单:第一次坐飞机,不知道要给孩子买机票的家长恐怕是大概率存在,若每一名不知道要为孩子买票的家长,都能够成功带孩子上飞机,设置安检又还有何必要? 一个经常坐飞机、熟悉航空飞行规则的人,可以惊诧和难以理解第一次坐飞机的人居然不知道购票规则,但尽责的机场检票程序,应该充分将这些可能的情况纳入到常规性的预防之中。该事件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机场的安检环节又到底存在怎样的疏忽,首都机场方面理应尽早作出调查和回应,并对暴露的漏洞加以填补。 当然,事件中舆论态度的自然流露,也颇值得剖析。事件发生,首先让人想到的是家长蓄意掩护孩子逃票,而非机场安检的纰漏,这之中除了一种习惯性的经验推定在起作用,是否也体现了“素质论”“规则论”的泛滥?有必要重申一遍,整个事件中,若要谈规则,那么最大的规则,应是让人放心的机场安检,不会遗漏任何一个有违乘机规则的登机者——哪怕是一名4岁的孩子。 未购票乘机,即便是在对乘机规则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是一件值得夸赞的事。可那些仅凭着习惯性想象就事先推定未购票登机一定是逃票的声音,或许欠那个4岁的孩子一声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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