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6月12日电(记者邰晓安王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2日发布消息,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日前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泉港碳九泄漏事故8名相关责任人员向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检察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谎报安全事故罪依法对东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仁、副总经理雷某华、常务副总经理陈某芳提起公诉。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东港石化公司员工徐某清、刘某山、陈某山以及“天桐1号”化工船作业人员叶某彪、林某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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