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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打黑反腐、网络反腐:反腐败三大举措背后有新期待
m.folksfolks.com 2010-03-09 16:49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09年是反腐败行动丰收年。“官员财产申报试点”、“打黑反腐撕裂官黑勾结”、“网络反腐纳入官方体制”,这三大举措揭示中国反腐败正向纵深推进。两会期间,龚佳禾、乔汉荣、周绪红、汤维建、李义虎、于沛六位代表、委员对此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并提出了反腐败三大举措背后的新期待。

“官员财产申报”能否从破冰走向融冰?

背景:2009年伊始,新疆阿勒泰地区在该区廉政网上公布了包括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千余名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情况。一个月之后,浙江省慈溪市推行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制度,全市大部分副局级和局级官员的家庭财产、亲属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兰州大学校长周绪红对“坚决执行”的表述非常赞同。“这既是对党和人民忠诚的表现,也是公职人员理所应当做的。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为什么不能拿出来报告呢?”周绪红说。

而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看来,“官员财产报告规定”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有很大差别。报告是党纪规定,而申报则是法律概念。目前,刑法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仅仅是对特定情况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及其应负法律责任的规定。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应该说明其来源,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汤维建表示,与上述刑法规定相比,一般性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更有利于消除官员侥幸心理,提高官员廉洁自律性,进而构建廉洁政府。应尽快建立一般性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009年官员财产申报试点只能说明这一制度才刚刚开始萌芽,希望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进,同时制定金融监控机制、法律责任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这一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反腐’充分发挥威力。”汤维建说。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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