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侵吞公共财物逾1000万元 陈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m.folksfolks.com 2010-03-10 15:57 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天,市一中院对“化工巨贪”范宪的同案被告人陈洁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她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
现年47岁的陈洁原系森凌置业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陈洁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森凌置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范宪共谋,在森凌置业先后两次改制中,侵吞公司资产总价值1027万余元。此外,他还侵吞公款37万余元,并为持有森凌置业的股份巧立名目化公为私37万余元。(记者 陈琼珂)
相关新闻
- 2010-03-08湖北应城3名村官贪污“粮补”款被判刑
- 2010-03-05广东三水建设局女出纳贪污575万元受审
- 2010-03-05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因受贿被判刑14年
- 2010-03-04海口2名工作人员套取土地补偿款获刑
- 2010-03-04非法收受礼金 海南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原局长翁祚建受审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