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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江镇原党委委员利沛钦涉嫌行受贿案开庭审理
m.folksfolks.com 2010-03-31 16:09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指控:受贿320万元利沛钦:个人经营所得

根据起诉书,2007年12月12日,黄江供销社将黄江镇2008年至2010年的废品回收业务,统一承包给东莞市联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成公司”)经营。联成公司将方案直接上交该镇镇长审阅,当时任废品回收小组组长的利沛钦觉得“被越级”,非常不满。

利沛钦一方面让梁钦亮、李永强和曾海坤商议决定,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联成公司将镇上效益好的村组的废品站交给他们承包,另一方面利沛钦给联成公司施压。2007年12月29日,利安排除该镇经贸办组织召开废品站承包经营者交接会议,会前派发资料,称联成公司与黄江供销社的3年合同违反相关文件规定,联成公司立即识趣地将黄江镇大冚村废品站,以成本价交给利沛钦承包。会上发言时,利沛钦才转而要求与会者支持联成公司。

2008年和2009年,利将废品站又外包给朋友,4人又获利320多万元,设成小金库。2008年1月,4人每人从中分得5万元,其他款项主要用于借款给利沛钦的朋友,帮助他的公司上市,还有接待“来自北京的朋友”等。

针对这项指控,利沛钦在庭上说:“他们不经过我同意,我讲几句怪话、气话,这不算是犯法吧?”

他否认给联发公司施压并受贿:“他们给我(钱)那是人情,不给也是道义。320万元是个人经营所得,不是受贿所取。”

公诉人还指控利沛钦另一笔10万元受贿,利沛钦在庭上说,他接了那个10万元的档案袋后,打电话问送档案袋的人是什么意思,对方既不回答是春节的红包,也不说是红利,利沛钦便不认为这笔钱是行贿。春节期间,他请了黄江镇宝山芙蓉寺的和尚在家里做了场法事,把这10万元捐给了芙蓉寺。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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