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检察院:守望司法公信力
2014-07-11 08:4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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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11日讯(《厦门观察》记者 田圆 通讯员 张燕君 文/图) 检察官龚静到小学宣传法制,一名小女生和她说起了悄悄话。 公开审查 6月17日,作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之一的湖里区检察院,成功进行了厦门市首例审查逮捕案件的公开审查。 今年6月4日,被害人毕某在湖里某小区因收废品问题与物业保安小陈(化名)产生纠纷,结果,毕某被小陈殴打致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法医鉴定,毕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6月17日,湖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本案启动公开审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小陈的逮捕必要性进行听证。 与以往独立审理不同的是,此次听证会是厦门市首次公开审查逮捕案件。侦查监督科邀请了犯罪嫌疑人小陈的父亲、被害人毕某、2名人大代表和侦查机关承办民警等人参加公开听证会。各方首先就案件事发原因、嫌疑人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等问题阐述观点,并就小陈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焦点展开辩论。最终被害人一方谅解了犯罪嫌疑人小陈,各方达成共识,认为犯罪嫌疑人小陈系初犯、情节较轻且无社会危害性,事后能积极悔罪。在此基础上,该案的侦查监督科承办人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当场做出无社会危害性不捕的决定。 湖里区检察院对如何坚守司法公信力的探索从未止步。今年初以来,湖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就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的公开审查实现途径,制定并实施《湖里区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一点就是深化检务公开,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人员参加,最终将他们对审查议题的意见,作为做决定的参考。 追求真相 龚静是湖里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在她看来,无论面前有多少困难,都要努力追求事实的真相,这是一个检察官的诚信使命。 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时,作为公司业务员的犯罪嫌疑人侵吞客户上交公司的货款,业务员认为收货款时只有其本人和客户二人在场,其手中还有一张客户在事后写的确认书,司法机关根本无法 充分证明其有罪,加上该公司确实存在账目混乱、管理缺陷等问题,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案件所涉时间跨度长达5年,交付款方又无证人印证。这样一个案件,怎么办?被害单位的权益谁来维护?重重压力之下,龚静冷静耐心地把受害公司5年的进货单、出货单、会计账和内部流水记录账等各类书证一份一份进行比对,硬是从这些零碎混乱的书证中理出了一条线索,找到了业务员侵吞公司货款的证据。当龚静把比对证据过程和结果当庭出示后,业务员服气地说:“我认罪!” 在办理另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时,由于被害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具备法律规定的鉴定条件,鉴定部门无法对其出具鉴定意见。面对这一情况,龚静在核实了法律条文后,向被害公司的律师给出方案,即以相关法律规定的价值认定标准重新计算索赔金额,并由湖里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督促追赃,最大程度地为被害公司挽回损失。 关口前移 检察工作要赢得群众的尊重,不能只满足于查找证据、顺利起诉,更应当关口前移,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力度。 在查办湖里区某城管执法中队队员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案时,检察官针对涉案单位在权力监督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和漏洞的问题,及时向其发出整改意见书,内容包括“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要强化监督意识,引导执法队员深刻认识监督与信任、监督与爱护的关系”等等。此案由于注重教育引导涉案单位查缺补漏,亮剑直指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因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湖里区检察院还开通了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夏令营、法制小品大赛等活动,加强对失足少年的帮教,引入心理咨询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帮教。同时,还为失足青少年与企业之间搭建平台,解决青少年重返校园和未来就业问题。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几位检察官总是说:“听到孩子们说自己学习进步了,或者找到了合适工作,那便是未检工作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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