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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问政” 不宜“广场罢免”

2014-05-06 09:12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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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场问政”火了,作为一种百姓问政形式,无论群众的问题很尖锐,还是官员被问哭了,首先都应乐见其成,大力支持。不过,有些地方在“广场问政”现场“经常委紧急磋商”,当场罢免被问倒的官员,搞所谓“广场罢免”,则让人不能苟同。

这样说,主要考虑两点:

一是“广场问政”主要目的是问政,显示一地政府真心建设阳光政务,让民生重大决策流程公开化,最大程度打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公共权力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当然,“广场问政”不可避免会涉及具体分管某项民生的官员,也可能问得他们流汗流泪,也可能连带揭露贪污、腐败和浪费等,但这只是“广场问政”的一个方面,不能把所有的“广场问政”都演变为一边倒的“广场出气”,甚至“广场批斗”,这显然就走偏了。

二是,无论如何严格要求公务员和官员,都要有法律依据,程序要公平合法。官员选拔和任命是经过一定流程的,如党的组织部门和人大,免职也一定要经法定程序,急就章的“广场免职”把这些省去了,不妥,甚至违法违规。我们应强调,官员的职位是群众赋予和委托的,不是某某上级赐予的。对包括干部任免在内的权力,也必须关在笼子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

当下,我们要警惕有人习惯性地规避依法任用、管理干部,甚至故意突出和强化人治色彩,而媒体却屡屡捧为“创新”,如“广场问政”滑入“广场问人”,大家纷纷效仿,看似热闹,火药味十足,却离问政的民主探索和法治建设渐行渐远。(顾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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