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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如何发现案件线索:严格保密 专人专办

2014-06-19 10:28: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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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线索移送给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

审计长刘家义曾说,审计在反腐中扮演着“先行军”的角色。具体而言,这一定位体现在各级审计机关每年都会有大量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对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审计署一般会将案件线索移送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一条案件线索在移交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前,要在审计署内经过层层核实。“证据少一点的有一沓,多的能有两大箱。2012年有一件高利转贷的案件证据,就是满满两大箱的材料。”相关人员介绍说,这些证据也将移送给相关案件查办部门。

据北青报记者统计,审计署今年以来公告的54起已办结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中,13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12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12件线索移交检察机关,17件线索移交给政府部门。

为提高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的能力,审计署先后与中纪委、监察部建立了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制度,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在打击职务犯罪和腐败案件中的联动机制,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协调会商机制,形成了反腐败的工作合力。此外,审计署还建立了对审计移送案件的动态跟踪和查处通报制度。这些制度对强化审计的反腐败工作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审计署移送的线索或成为其他部门查办案件的线索来源,或为这些部门查办相关案件提供了更为有利的证据资料。如公安部网站公布查处的2013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就有三起发端于审计署的线索移送,其中包括轰动一时的葛兰素史克涉嫌经济犯罪案、债券领域系列经济犯罪案件、招商基金总经理助理杨某等人“老鼠仓”案。

给制度“笼子”建造密实围栏

对案件线索的查处,审计人员有很深刻的感受。一直以来,审计署都在强化查处大案要案的意识: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将案件线索厘清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的例子经常被审计人员提起。2007年,审计署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以李培英为代表的利益集团,从一开始就通过各种途径试图阻止审计组的延伸审计工作,甚至动用各种手段打招呼说情、威逼利诱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最终克服障碍,将完整且有力的线索提交给司法机关。

2013年全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15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500多亿元,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400多件,提交报告和信息12万多篇,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万多篇,推动建立健全制度5400多项。

十八大后,新一届政府多次强调,审计工作要做的,就是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既要揪“硕鼠”也要捉“蛀虫”,坚决查处藏匿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贪小腐,使民生资金成为“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

2013年底,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必须紧扣 “反腐、改革、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履行好审计法定职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刘家义强调,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切实形成威慑;要紧紧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患未然;要监督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制度漏洞、体制问题,给制度“笼子”建造密实围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他说,要监督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促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深入揭示权责不对等、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促进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刘家义常常警醒各级审计干部,要“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时刻坚守依法履职和审计质量这条“生命线”、职业操守和文明审计这条“保障线”、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这条“高压线”,打造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审计铁军。

全国审计系统9万多名干部同步视频聆听了审计长的“反腐观”。据当时在场的人回忆,刘家义在讲话中使用了两个形象比喻:一个是把贪官比作“硕鼠”和“蛀虫”,另一个将审计比作反腐的“尖兵”和“利剑”。文/关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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