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2014-12-03 17:37:5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着力解决部分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意见》提出,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四大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加强互动交流。二是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拓宽网站传播渠道,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规范外语版网站内容。三是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建立信息协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上网下融合,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推进集约化建设,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规范,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业务培训。 《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开办互动栏目的,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国务院办公厅和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每年要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
|
相关阅读:
- [12-03] 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 [12-03] 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 [12-03] 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 [12-03] 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 [12-03] 国办:政府网站收到网民意见后应7个工作日内反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