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出台

zz.fjsen.com  2016-08-17 09:22:2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关键词一:民生保障

至2020年全市50%以上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我市将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至42%确定;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在2018年实现与省定扶贫标准相衔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调整机制;从市辖区、县级市先行突破,力争全市50%以上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标准,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合理衔接,到2020年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达到70%。

推行临时救助机制。对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工作,救助范围由城市延伸到农村,逐步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的救助服务网络;救助对象由流浪乞讨人员覆盖到生活无着流动人员,为其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

关键词二:养老服务

至2020年全市60%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点

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到“十三五”末,我市每千名老年人力争拥有床位数35至40张。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十三五”末,实现市级福利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各县(市、区)都有一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新建一批农村幸福院,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保障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至2020年全市60%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点。到“十三五”末,我市力争90%以上的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行政村)建立养老服务站点。同时,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老年人服务需求与社会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打造海峡两岸养老服务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我市将积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服务领域,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养老金融产品和宜居住宅。充分利用漳州区位、生态等优势,积极培育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候鸟式养老等新兴养老方式。

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建立市、县社会福利中心配套设立老年人医疗机构的体制机制,鼓励镇、村级养老机构设施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积极引入专业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护理型养老机构以及组建专业化护理员派遣机构。培育一批医养结合示范点。积极推动“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

关键词三:社会治理

至2020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8%

我市将立足“小社区、大社会”特点,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统筹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推行社区服务无偿代理制和“全方位、多层次”服务方式,推广“一站式”“一门式”服务规范。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20年,户口在1000户以上的社区实现每百户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8%。

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健全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全市8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网格化新型管理体制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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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看亮点

全市超16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16.05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年平均标准从“十一五”末的2570元提高到6192元,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23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年供养标准分别从3429元、3068元提高到7015元、6788元,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制”,并实现全覆盖。

市县两级临时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翻一番

实施医疗救助,救助筹集标准从“十一五”末的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提高临时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市、县两级筹集标准均比“十一五”末翻一番;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万人次;下拨救灾资金7236.4万元;3.2万余名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以每年不低于3%的水平增长。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

截至2015年底,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0.1张。10个县(市、区)、开发区免除基本火化费用。

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396个,每万人社会组织数从“十一五”末的2.6个增加到4.9个,增幅达88.5%,初步形成了政社合作、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建成农村幸福园180所

“十二五”期间,建成平和、东山、华安、长泰、南靖、漳浦、常山开发区7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97所,建成农村幸福园180所、农村幸福院15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

此外,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自然灾害避灾点2300个。救助管理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社区信息化和社区服务设施实现基本覆盖。(记者 吴静芳)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漳州市 “十三五” 民政事业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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