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刑事和解促矛盾化解
zz.fjsen.com 2023-11-22 08:43:4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来只是邻里间的口角,导致现在的后果,我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化解了矛盾。”近日,在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的积极调解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事发于2023年5月初,张某因建房子开窗户的琐事与邻居沈某发生争吵,后引发肢体冲突并致沈某面部受伤。经鉴定,沈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打破“就案办案”思维,走访案发现场,决定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走访村干部、街坊邻居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作为典型的因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具有偶发性,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简单就案办案只会导致积怨越积越深,应该从根源上消弭矛盾,重建和谐。 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给当事双方做工作,释法说理,阐明故意伤害行为的违法性,认真倾听当事人及其家属诉求。 最终,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一方也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基于张某具有自首、赔偿谅解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诏安县检察院拟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这种偶发性邻里纠纷日后难免会发生,为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9月27日,承办检察官前往村里对张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委干部等参加本次宣告会。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次介绍了案件的经过、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全面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现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希望当事双方能够吸取教训,遇事别冲动,理性去处理。宣告送达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程序合法,具有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该起案件的办理,既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又提升了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彰显了法律温情和检察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闽南日报记者 许意斌 通讯员 兆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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