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大件运输车辆未经批准擅自行驶公路,查!

zz.fjsen.com  2024-01-29 12:07:4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张石城 陈哲)近日,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对漳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4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月23日12时40分许,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流动执法中,在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九湖公园路段发现有部载运单个大件物品的货运车辆在路上缓慢行驶,影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实施检查,经查,该车经营者系漳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当天该公司委派驾驶员陈某驾驶该车载运打桩机(不可解体),从漳州高新区九湖镇木棉村出发,途经国道324线、圆山大道欲前往平和县黄井工业区;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98.42吨,超过限值49.42吨,超限率达100.4%,且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法行为。

根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对当事人漳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超过限值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的罚款,同时要求当事人依法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后再继续行驶公路。

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提醒:载运不可解体的“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品,属于大件运输,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严格按照通行证上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否则将视为违法超限运输进行查处。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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