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超八成政府采购份额 “给了”中小微企业

zz.fjsen.com  2024-05-20 07:55:46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1-3月,漳州市采购项目合同金额6.38亿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亿元,占比86.35%,超八成政府采购份额“给了”中小微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今年来,漳州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通过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在预留采购份额方面,漳州市加强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和需求管理,规定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漳州市要求采购人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鼓励在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交比例上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支持。(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林智协 王璘)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