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医养结合 福建探索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新路径
2014-01-17 13: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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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17日电(记者林凯 宓盈婷)目前,福建省已经投入使用的社会福利中心(公办养老院)共31所,在建的有35所。在建设好社会福利中心的基础上,该省积极探索如何使用好、管理好,并逐渐形成了“公建民营”“医养结合”“闽台协作”的发展新路径。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公建民营”破解困局 长期以来,缺乏稳定的场所是机构养老遇到的最大困难,一些民办养老院甚至被迫关门。“公建民营”的模式则有效破解了“公办不活、民办不稳”的困局,相比“公建公营”和“民建民营”更具优势。 福建省将社会福利中心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摒弃过去包办包管、高耗低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再直接管理社会福利中心,而是通过招标方式遴选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去经办和管理运作,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担起行政管理和监督责任。如漳州市平和县在政府经营管理社会福利中心不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委托当地企业经营,确保了社会福利中心及时投入使用。 福建省还通过完善优惠政策、建立老年意外伤害险制度、提高补贴和购买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等多种措施,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的积极性,并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如为增强养老服务意外责任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三明市试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通过政府财政投入,为社会福利中心购买在院老人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等保险;参照民办养老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运营方每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免费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为确保此类社会福利中心的公益性质,福建严禁运营方改变养老服务性质及从事核准范围外的经营业务。一是严把运营方的准入关,如厦门市集美区对社会福利中心承租运营商设定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有银行出具的600万元以上验资证明、具备2年以上经营经验且目前仍在经营床位数达100张以上等条件;二是完善协议条款,如三明永安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与运营方国德医疗康复医院签订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到资产关系清晰、产权明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通过法律手段建立起运营方所有的固定资产或相当资金做抵押等方式,防范运营方的投机行为。 养老和医疗无缝对接 “医养结合”创新思路 厦门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33所,床位5362张,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2680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机构护理的有1885人,占入住机构老人总数的70.3%,而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护理医保定点床位仅有500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9.32%,护理床位一床难求,与社会的实际需求和隐性需求相比,则缺口更大。对此,福建省把“医养结合”作为整体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扶持发展。 福建省民政厅福利慈善处处长滕容表示,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中引进医疗机构,满足老年人的专业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建立医养联盟,由较强实力的医疗机构牵头,区域内的养老机构加盟;构筑绿色通道,定期巡诊、会诊,双向转诊,专科门诊;完善医疗档案等常规合作渠道。 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确保医保就医结算。如厦门市海沧区社会福利中心依托海沧新阳医院的资源优势,为入住老人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卡和心理康复、医疗救治等专业服务;南平市邵武社会福利中心发挥邵武市第二医院医保定点的优势,入住老人参保率100%,既提高了机构入住率,又满足了老人的医护需求。 福建还强化制度规范,因地制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职责,做到人人职责明确,事事有章可循。建立护理人员与老人的联络制度,对入住老人实行24小时跟踪服务,形成由医生、护士、护理员三级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 滕容说,福建省今后将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申请设置康复医院,或内设护理院、护理站、门诊部、诊所等;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通过与当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的方式,引进医疗服务机构,就近提供对口医疗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的服务关系。 “闽台协作”加快养老服务业互助互长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连,血缘相亲、语言相通、习俗相近,经贸交往和人员往来、文化交流等各方面联系十分密切。福建以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赋予的“特惠”为契机,加快闽台养老服务业互助互长的共同发展。 福建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聘请台湾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借鉴引进台湾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鼓励台商参与公建社会福利中心的运营,引进台湾先进工作理念、管理模式,提高福建养老服务水平。如晋江市龙海镇养老院(尚善养老会所)引进台湾“行义老人养护连锁机构”,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入院老人提供人性化的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福建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曾少鸿建议,未来以闽台合作为特色,争取在福建省建立全国性养老康复护理技术培训交流基地。定期资助组织省内养老机构骨干力量到港台培训学习和观摩交流。在空间布局上以厦门、平潭作为两岸养老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漳州作为承接台湾养老服务业转移基地,试点建设规模养老住区,把泉州打造成两岸老年产业的合作基地,发挥武夷山市辐射带动作用拓展旅游养老目的地。(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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