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达到Ⅰ级预警停驶3成公务车
2014-04-10 06: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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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实习生 夏雨晴 通讯员 曾咏发)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什么情况下要启动应急预案?大气重污染灾害时,政府要采取哪些措施?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与渠道了解到预警信息?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环保厅有关负责人。
关于建立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机制,海都报对此给予大量关注与报道,并与环保部门积极联动。不少读者认为,《预案》的出台过程,体现了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中度污染(含)以上 启动应急预案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应急预案在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中度污染(含)以上时启动。据了解,当151≤AQI(城市日均值)≤200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201≤AQI≤300时,为大气重度污染;当AQI>300时,为大气严重污染。 根据我省《预案》,预测未来2天,重点城市或区域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中度污染(即AQI>150)时,省大气应急办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设区市政府采取前期准备措施;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即AQI>200)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省级启动Ⅱ级响应;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即AQI>300)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省级启动Ⅰ级响应。 据介绍,目前大多数省份在AQI>300时启动Ⅱ级预警,AQI>500时启动Ⅰ级预警。我省应急预案标准高于全国大多数省份。 应急预案启动后 将严查蓝天黑手 根据《预案》,福建省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省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预测未来2天,重点城市或区域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中度污染(即AQI>150)时,省大气应急办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设区市政府采取前期准备措施。被通知的设区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针对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确定建议限产、停产名单,向名单中的企业提出限产或停产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各相关部门也将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大对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和露天焚烧等的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保洁、清扫等。 达到Ⅱ级预警 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 一旦达到Ⅱ级预警,预警的设区市政府将立即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尽量停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同时确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对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15%,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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