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达到Ⅰ级预警停驶3成公务车
2014-04-10 06: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分享到:
|
达到Ⅰ级预警 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一旦达到Ⅰ级预警,在执行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扩大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根据很多省份预警机制,AQI超过450或500,中小学和幼儿园将停课,而我省预警并未提及。对此,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解释:“通过采取应急措施,我省不可能出现AQI日均值爆表现象,公众尽可放心。” 将通过5个方式 向市民发布预警信息 当政府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时,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与渠道了解到预警信息? 记者获悉,省级预警信息,将由省大气应急办提供预警信息通稿,发布方式与渠道包括:(1)通过省政府新闻办联系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2)文件传真;(3)省环保厅门户网站(www.fjepb.gov.cn);(4)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5)省广播影视集团交通频道(FM100.7)。 Ⅰ级预警 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即AQI>300)时 Ⅱ级预警 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即AQI>200)时 启动应急预案 预测未来2天,重点城市或区域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中度污染(即AQI>150)时 |
相关阅读:
- [ 04-09]福建省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 [ 04-09]为了百姓的“深呼吸”——感受闽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成效
- [ 04-05]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将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 [ 04-03]福建省环保厅与九个设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 [ 03-14]福建将严查大气治污和饮用水安全
- [ 03-08]福建22家废气污染企业被通报
- [ 01-10]福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细则 未来福州PM10下降4%以上
- [ 01-08]加重处罚保卫福州好空气 最高罚款提至5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