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食品安全方案 建立食品信用档案及黑名单
2014-07-17 22:16: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文标 本网记者 颜财斌)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年内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年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装备的标准化建设,明显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100% 《方案》要求,至2016年底,建立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本地产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抽查问题样品检出率稳定在5%以下,本地产猪肉产品、禽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问题样品检出率稳定在1%以下,瓶(桶)装水质量安全抽查问题样品检出率稳定在9%以下等。 此外,福建省要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应对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监管部门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监管档案建档率2014年末达到80%,2015年末达到90%,2016年末达到95%。 全省风险监测面进一步扩大,样品数量逐年递增,到2016年全省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点扩大到全部84个县(市、区);扩大食品监测品种,主要食品类别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扩大到84个。 全省县以上城区每千人将拥有菜市场100平米以上 根据《方案》要求,福建省将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从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入手,逐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体系、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等十大体系建设。 在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建立食品经营许可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食品经营许可主体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稳步提高对食品经营安全风险点的控制。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的预包装食品全面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制度,2014年末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2015年末达到90%以上,2016年末达到95%,逐步实现预包装食品的可追溯和可召回。 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和改造城乡菜市场200个(其中城区140个,农村60个),全省县以上城区实现每千人拥有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等各项制度,力争到2016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1个及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店。 |
相关阅读:
- [ 07-16]生物专家谈食品安全:绝大多数食品都是安全的
- [ 07-15]2014年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获奖人员名单
- [ 07-15]福建拟建奶粉追溯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 07-14]集美女子办酒楼从没食品安全事故 入选“中国好人榜”
- [ 07-12]莆田食药监局履行新职责 食品安全问题拨12331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