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新书发布会上获悉, 2013年我省流动人口数量已达1100万,占福建人口总数的27%,相当于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福建流动人口平均年龄32岁 受教育程度仍以初中为主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省流动人口平均年龄约为32岁,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首次超过流动人口半数,占了54.19%,成为流动人口的构成主体。未来,随着一部分年龄较大的流动人口逐步退出迁移流动过程,新生代流动人口比重还将继续增加,流动人口代际更替将更加明显。虽然流动人口代际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流动人口的受教育层次构成基本稳定,受教育程度仍以中专、高中及以下教育为主,占92.65%,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 流动人口近半家庭处于分离状态 调查显示,流动人口距第一次离开老家外出打工的平均年限为9.08年,其中在外10年以上占约40%,5-10年的也占了26.52%。调查中有74.5%的家庭是已婚家庭,有子女的占了97.25%,流动人口家庭在流入地的平均家庭成员为2.45人,人口流动形式已经逐步由单个劳动力流动向家庭整体流动转换,其中又以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流动形式居多,占66.94%,这当中超过五成是核心家庭举家迁移,四成以上为部分子女或夫妻一方未随同流入的情况,也就是说近一半的家庭处于分离状态,说明家庭化迁移,甚至是核心家庭流动并未改变流动人口家庭的跨地区生计。 2013年福建流动人口月均收入3331.41元 从职业结构看,2013年,福建流动人口主要是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职业,二者约占90%,流动人口就业还是主要集中在就业层次低、发展前景小的低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上升空间有限。 近几年,就业流动人口在月收入、劳动强度等方面有所改善,但相比城镇就业人员,依然存在收入偏低、劳动强度高和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2013年,流动人口月均收入3331.41元,城镇就业人员为3710.4元,流动人员周工作时间为6.27天,每天工作9.74个小时,劳动时间和强度偏长、偏高。 福建省流动人口住房来源主要还是租住私房,比例高达65.10%,另外一部分是住在用人单位或雇主免费提供住房,占18.05%,且租住私房和单位房的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而相比之下,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或购买政策性保障房的比例几乎为零,政府在这方面几乎没能发挥好引导作用。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期间在福建还是能较好地享受到教育资源,入学适龄流动儿童在学率为98.86%,且83.07%能够入读当地公立学校,享受与流入地居民同等的教育资源。但是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情况不容乐观,学龄前儿童,入园比例较低,只有六成,且80%左右就读私立幼儿园,义务教育后阶段,流动儿童的在学率只有54%左右,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孩子在接受完初中教育后就已结束学业,直接跟随父母亲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 新生代流动人口婚前怀孕、生殖健康问题突出 流动人口是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弱势人群。在孕产期保健、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方面,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应当是关注的重点人群。新生代流动人口婚前同居、婚前怀孕、生殖健康问题比较突出。流动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服务主要还是以户籍地提供为主,且满意度比较高。在流入地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奖励优待措施主要还是以优生优待为主,享有的产后术后休假的比例比较低。这些都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
相关阅读:
- [ 09-26]开元街道“四服务”亲情关爱流动人口
- [ 09-24]古田县城东街道成立流动人口“少年之家”
- [ 09-22]厦门流动人口达214万 成全国流动人口管理试点城市
- [ 09-19]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服务指南贴心服务群众
- [ 09-19]记连江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 [ 09-18]金龙街道:把服务做到流动人口的心里
- [ 09-12]开元街道:助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 [ 09-10]城乡接合部60个村将被整治 治理治安和违建问题
- [ 09-10]北京60个重点村开展专项整治 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