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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斐然 “零首付”可开公司

2014-10-01 11:13:28 邹玒 刘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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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 刘玮)“开公司”在不少人眼里,那是有钱人才做的事儿。但是在厦门,如今已经可以“零首付”申办营业执照了。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中央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作为特区,厦门享受特区立法权、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今年1月1日,厦门率先执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市民居家也可以成为公司注册地。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工商局获悉,实施不到一年,厦门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然成果斐然——截至9月15日,厦门全市新增商事主体5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0%。

模式创新

降低门槛放宽准入

今年7月,又一家新华都超市在厦门翔安马巷开业。

这家超市开张让这个连锁超市的相关负责人感触颇深。比以往简化的程序——尤其是“先照后证”这一变化,让她赞不绝口:“之前开超市,卫生、消防各部门都要检查齐全了才能办营业执照,现在可以先办营业执照,马上就可以开业了。”

从《厦门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制定之初,厦门就根据自身的特点,创新模式,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措施应运而生。除了“先照后证”,率先进行的“年检改年报”也为厦门企业省了不少心。

每年的3-6月份,是厦门企业年检的时间。“原本每到这时候,我们都要特别派出员工去工商注册大厅排队。”陈权是面包连锁店85℃华南区的工商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全厦门共有8家店,以往的年检对他们来说,确实又花时间又花钱。

改革以后,厦门的企业将告别每年一度的年检,取而代之的是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需要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年度报告包括投资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负债、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企业在电脑前就能完成,企业和工商部门都不用再奔波。

与华南区的其他城市相比,陈权确实深切地感受到了厦门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捷。

加强监管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低门槛,并不代表着没有约束。相反,在提供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记服务的同时,厦门还注重通过信息平台构建“严管”的商事监管新模式,实现全社会的共治共管。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工商局制定了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商事主体不按期公示年报或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有违法行为的将被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使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企业的信息在厦门市工商局建立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能看到。这一信息资源整合,结合了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工作,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真正实现社会共管共治。

特区立法

推动厦门改革发展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厦门就一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开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探索。

2013年3月,厦门开始着手研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2013年11月13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草案)》。

2013年12月27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2014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

……

一步一个脚印的稳扎稳打、稳步推进,让未满周岁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厦门的市场经济中格外耀眼。

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凌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特区立法引领是厦门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根基。从1994年获得特区立法权20年来,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形成了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特区法规制度。这些法规,立足市情,先行先试,为厦门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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