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制度管出好生态 ——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之四
2016-05-02 07:21: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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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硬制度管出好生态 ——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之四 东南网5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福建“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实施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办法,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强化地方环保“党政同责”、部门“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 权力到哪,环保职责就延伸到哪 1月9日,9个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别和省委省政府签署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等全面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体系。 这在我省还是首次。书记、市长共同签订环保“军令状”,意味着一个地方如果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既要追究政府官员责任,也要追究党委领导责任。 “责任书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了党委政府的生态环保属地责任。”省环保厅厅长朱华表示,“要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感受到落实‘党政同责’的压力,并把这种压力变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动力,做到权力在哪里,生态环保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1月27日,泉州市召开生态环保工作会议。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市长康涛与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政“一把手”签署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 让郑新聪感受最深的是,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签订首次从过去的政府主官拓展到党政“一把手”,“这既是下‘军令状’,也是责任喊话”。 泉州市环保局局长郑志忠介绍,泉州在省里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地一责任书”,创新性地将考核指标与环保项目挂钩,实现环保重点工作全覆盖,着力突出针对性和差异性,考核方法更为科学严谨。同时,新设附加分和惩罚性扣分项目,从获得表彰情况、各项工作完成率、重点指标贡献率等方面予以综合加分,对在上级综合性考核或检查中查出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或被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予以相应扣分。 省环保厅透露,为确保“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我省正紧锣密鼓制定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后,各地将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把书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抓起来,及时协调解决当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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