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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拟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拟降到六岁 网友:与时俱进

2016-07-04 08:16: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4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整理)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审议,草案拟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由十周岁降到六周岁,引发了网友关注。

据了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而现行的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这就意味着,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打酱油”或者“搭公交”等民事行为等 ,其行为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对此,网友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友“Flyming劉”对此表示支持,认为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调至六岁,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做法。网友“霡霂陌柔”说:“法律慢慢建设中,希望越来越完善。”

网友评论>>>

@dltty22098:有法需依法办事, 法才不会成为摆设。

@SameLameGame:法律是一点点在进步的。草案中的这些新法条和现行的民法总则相比,确实人性化许多。

@爽朗的阿健1069:法科学生抱紧我,估计要重学一遍民法了。

@人生中最好的事:总的来看,总则理念有进步,但是很多细节还是存在漏洞,且看究竟是依靠司法解释完善还是靠司法实践探路吧。

@小小巴掌脸zZ:现在的小朋友都太早熟了。

@Harvey_021:专治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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