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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出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

2017-03-24 16:23:54 房小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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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4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党组、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

《意见》从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入手,从目标要求、工作职责、监督方式、机制制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驻教育厅纪检组承担的六项职责,并从加强信访监督、规范谈话监督、试行巡察监督、探索派驻监督、改进专项督查、严格选人用人监督,以及强化自我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性可操作性的要求。

与此同时,福建省教育厅不断强化机制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两为主”制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请示报告制度、分级负责机制、“1+X”联动联查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

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优先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线索,公开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来自各方面打听案情、干预执纪等情况,及时、主动、如实记录并按要求逐级报告,分类处置;对责任不担当、任务不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用问责强化监督执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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