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日前,《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出台,从11月1日开始执行。 新规对考务费和考试费的执收主体、成本补偿和标准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即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或省级部门向考试单位或考生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组织考试的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补偿考试成本支出。 根据新规,理论考试费考试时间不超过2.5小时的每人每科50元,考试时间达3小时的,每人每科60元;达3.5小时的,每人每科65元;考试时间超过5小时或连续三年考试人数不足1000人等情形按实际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实践技能操作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考试内容需录制视频音频资料或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等情形按实际成本制定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单科不合格补考一次的,补考费按其对应级别鉴定费标准收取。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收培训费。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收理论考试费。 |
相关阅读:
- [ 08-28]中国拟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 06-06]非法学专业能否报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回应将兼顾考虑
- [ 10-19]19570人参加2016年出版职业资格考试
- [ 06-12]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将由考试单位自行确定
- [ 10-09]职业资格考试可有不可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