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召开

2023-11-30 07:55: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东南网1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苏依婕) 11月29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传达省委书记周祖翼批示要求,通报表扬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交流各地经验做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海昆出席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成主持,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武警福建总队司令员张建超出席。

周祖翼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坚持矛盾纠纷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效能。要坚持把“矛盾不上交”作为目标导向,注重主动创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要坚持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把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福建实践取得更大成效。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