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李春妮 图/记者 刘东华)新版停车收费价格细则将要出台。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从今天开始至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访问市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市发改委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或发邮件至fgjg@xm.gov.cn提出意见和建议。

收费标准制定仍遵循三大原则

停车场每30分钟为一计价时段

此次调查,方案设计的收费标准仍遵循三大原则,即:一、中心城区收费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二、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

在道路停车方面,与之前以“每一小时计费,超半小时加收”的形式不同,新标准的计费周期改为“每15分钟”。以“方案一”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例,一类区域停车第1小时每15分钟收3元,1小时以后每15分钟收费标准提至4元,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24小时80元封顶。而厦门一类区域小型车现有的收费标准为第1小时收费10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60元封顶。

这意味着,若按“方案一”执行,以后车主在厦门市一类区域的道路临时泊位停车,1个小时的停车费用要比现在多付2元,1小时后的每半小时要多付3元。停满一天,要多付20元。

而停车场收费标准方面,三种方案均以30分钟为一个计价时段,而现行的收费标准则以一小时为一个计价时段。

收费时间段划分白天和夜间

地下停车位收费低于地面20%

《办法》提出两大区域的时段划分。道路停车(路边划线停车格)收费时段划分为:白天时段08:00至20:00,夜间时段为20:00至22:00,免费时段为22:00至次日08:00。

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时段划分为:白天时段为08:00至18:00,夜间时段为18:00至次日08:00。

同时,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20%;单独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应低于同类区域地面停车场20%。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办法》,停车收费定价方式仍和当前一样,按照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七种停车场按政府定价 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办法》拟对七种停车场按政府定价收费,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这七类停车场包括:

1.政府投资建设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2.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3.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物流集散地、专业批发市场、工业集中区以及产业园区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4.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5.政府投资建设的教育基地、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殡仪馆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6.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7.政府投资建设的提供交通肇事、道路违章车辆停放的停车场。

东南网8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李春妮)停车场要不要设立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多少?目前,《拟调整的停车收费标准备选方案》正在厦门市政府和厦门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8月20日至27日。

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了解到,该方案是根据《价格法》、《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并通过成本调查及参考国内大中城市停车收费水平而最终形成。

市民如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访问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或关注厦门发改委官微(xmdrcwx)了解并发表。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李春妮)为更好地规范厦门的停车收费,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并形成了三种拟调整的停车收费标准备选方案。

在官方公布的三种备选方案中,道路临时停车位和政府定价管理的固定停车场按不同标准收费。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而言,大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

新《办法》对停车场收费的监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未取得《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却擅自收费的停车场,由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对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提供车辆停放,收取停车费的,由公安交管和城管部门依法取缔。

昨日起至本月27日,新办法和方案将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向市民征集意见。


三种方案的道路停车费都比现在贵

在新拟定的《办法》中,厦门的停车收费主要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凡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都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和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也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有最高限价。除此之外的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从公布的方案来看,与一般市民关系较大的小型车停车价格是这样的:以一类区域为例,方案一的道路临时停车位最便宜,每天最高80元;方案三最贵,每天最高120元。而现行的收费标准,一类区域的道路临时停车位,每天最高60元。

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拟调整的固定停车场收费划分更细,除了按三类区域收费,还按不同使用性质的停车位区分价格。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停车场收费最贵,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配套停车场收费最便宜。但平均下来,收费也比现行的有所提高。

地下停车位收费比地面便宜20%

新《办法》中政府定价的基本原则是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20%。

为提高车位周转率,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实行即停即收费,其余政府定价停车场则30分钟内免费。

需要强调的是,空港航站楼停车场不执行一般的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也是所有收费项目里最贵的。以小型车为例,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机场停车费每天最多不超过160元,方案三则从第三天起,每天最高可收费260元。

不过,停车收费分区并非永久不变。有关部门将根据交通拥堵状况和停车场配套建设等因素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停车收费分三个区域】

一类区域:

鹭江、中华、厦港、开元、筼筜、梧村、嘉莲、江头等街道辖区以及万达和两岸金融中心、软件园二期、国际邮轮中心、厦大白城片区。

二类区域:

岛内其他区域,岛外部分区域由各区自行制定分区方案。

三类区域:

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提醒】

反映渠道有五种

昨日起至本月27日,您对厦门新拟定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区域划分以及三种备选方案有何看法或建议,可通过相关网站、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多种渠道反映,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网站:1.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

2.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

●微信:关注“厦门发改委官微(xmdrcwx)”了解并发表意见

●邮箱:fgjg@xm.gov.cn

●传真:2893324

●电话:2893329

【相关】

高崎机场停车 可用微信付费

本报讯(记者 林露虹)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向“智慧机场”转型更进一步——今后,进出高崎国际机场的停车场可不用停车取卡,同时还可享受微信支付停车费、手机寻车、定期提醒以及过夜车辆查询等一系列停车服务。

此次升级的停车场由火炬高新区企业厦门科拓负责系统开发。科拓方面介绍说,科拓高崎机场停车场改造项目已顺利完工并于8月20日起投用,64个通道全部改用科拓视频免取卡收费系统。另外,T3航站楼地下停车场1075个车位也已全部升级安装数字视频寻车系统,市民再也不必担心一时找不到自己的爱车了。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李春妮)今后,厦门停车收费或将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即停即收费。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成本调查及参考国内大中城市停车收费水平,形成了《拟调整的停车收费标准备选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右图所示)。

其中,《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指出,制定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标准遵循三大原则:一是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二是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三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

记者还注意到,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上,此次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更为细分,计价时段比以前大为缩短。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方面,三种备选方案均以15分钟为一个计价时段,而现行收费标准则以半小时为一个计价时段;停车场收费标准方面,三种备选方案均以30分钟为一个计价时段,而现行收费标准则以一小时为一个计价时段。

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为了鼓励车辆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使停车位使用更加科学。

三个方式发表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活动时间为8月20日至27日,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发表意见:

1.访问市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了解并发表意见。

2.访问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有关意见、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反馈。电子邮箱:fgjg@xm.gov.cn;传真:2893324;电话:2893329。

3.还可关注“厦门发改委官微(公众号:xmdrcwx)”发表意见。

新华网厦门8月20日电(记者 刘默涵)厦门市发改委今天发布了《拟调整的停车收费标准备选方案》(下称:《停车收费方案》),从今天开始至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停车收费方案》是厦门市发改委根据《价格法》、《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厦门市机动车停放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后,通过成本调查及参考国内大中城市停车收费水平形成的。其目的,是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

《停车收费方案》在设计上有三个原则。一是,中心城区收费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二是,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三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

《停车收费方案》一共有三套,每套分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收费”两个大类,每个大类根据三个不同的停车区域,设计了相应的收费方案。每套都以每15分钟作为一个计价单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这一类,还另外增加了20:00至22:00的夜间收费时段。

记者注意到,这三套方案中,“方案一”的整体收费标准最低,但相比厦门现有的停车收费标准,费用上都有了不同程度地上涨。

以“方案一”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例,一类区域停车第1小时每15分钟收3元,1小时以后每15分钟收费标准提至4元,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24小时80元封顶。而厦门一类区域小型车现有的收费标准为第1小时收费10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60元封顶。

这意味着,若按“方案一”执行,以后车主在厦门市一类区域的道路临时泊位停车,1个小时的停车费用要比现在多付2元,1小时后的每半小时要多付3元。若停满一天,要多付20元。

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可访问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或关注“厦门发改委官微(xmdrcwx)了解并发表意见。

链接

厦门市停车收费分区方案

一类区域:鹭江、中华、厦港、开元、筼筜、梧村、嘉莲、江头等街道辖区以及万达和两岸金融中心、软件园二期、国际邮轮中心、厦大白城片区。

二类区域:岛内其它区域,岛外部分区域由各区自行制定分区方案。

三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