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打假维权

根据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7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8381件,解决174856件,解决率92.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13.87万元,其中,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87470人次。

 资  讯 

聚焦315消费维权:这些侵权新现象你遇到过吗?

即时 | 2018-03-15 07:34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吴涛)近年,共享单车、“网红店”等一些新生事物走进大家的生活,随之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部分情况还侵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看看你消费过程中遇到过么?

  资料图:北京街头的小蓝单车。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摄

共享单车押金难退

2017年,悟空单车、3Vbike、町町单车、酷骑、小蓝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异常,引发了消费者对自己押金安全的担忧,纷纷提出退还押金,但商家的相关售后服务未能跟上,出现了退款难等问题。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月3日,共收到消费者关于共享单车的信件2383封,因有共享单车企业无偿付能力,不能及时退还押金,引发全国性群体投诉。

其中酷骑情况最为严重,经中消协调查,北京酷骑单车总部已人去楼空。中消协认为,酷骑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已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候分析,现在收取押金的服务越来越多,很容易就形成资金池,完全杜绝很难,关键是监管需要跟上,在押金保管和使用上做好监督,独立账号,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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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在店铺门头上抄袭使用与“喜茶”中文商标相同、与“Heytea”英文商标近似的组合标识。供图申海 摄

“网红店”真假难辨

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网红店”,想必不少人都吃过“鲍师傅”,喝过“喜茶”,但你确定享用的是“正宗”的吗?

近日,“鲍师傅”和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鲍师傅”就陷入纠纷。前者鲍师傅糕点创始人鲍才胜称,目前他们公司鲍师傅门店全国只有26家,但是光是北京地区山寨的鲍师傅就有200余家。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2017年7月份,“网红店”喜茶发布声明称,很多网友向他们举报了大量山寨喜茶店,有些山寨店都开到了国外。针对山寨店,喜茶称,截至2017年7月1日,喜茶已经有效开展行政查处案件10件,提起民事诉讼18件。

对此,赵占领认为,假“网红店”除了涉嫌商标侵权外,对消费者也起到了误导作用,影响消费者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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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某车展上,消费者在参观展示的汽车。迪娜摄

二手车电商“品控”脱节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7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共54536件,同比小幅增长0.55%,虽然变化不大,但仍然高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记者注意到,其中很多投诉发生在汽车的新商业模式下,比如二手车电商、以租代购等。

3月初,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汽车消费提示案例,雷先生花费20多万元在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上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该平台声称汽车经过了249项专业检查,然而在办理过户时,该汽车却被车管部门查验为未修复事故车,无法过户。

另外,还有以租代购汽车未到期就被强制收回,使用期间需补交各种保险费用等情况发生。

广东省消委会分析,近年以租代购火爆起来后,背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一哄而起,实力参差不齐,部分租赁协议中存霸王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陷阱。而二手车电商在资本的推动下也发展迅速,但其车源质量参差不齐,内部品质控制出现脱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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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展示的各种预付式消费卡。中新网吴涛摄

网络预付消费“办卡容易跑路更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需求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广泛的选择,采用互联网手段的预付费消费模式不断衍生。但中消协报告显示,预付式消费已是维权重灾区,“办卡容易退卡难”。

中消协指出,由于法律制度规范不完善、监管责任不明晰等原因,经常会发生余额不予退还、经营场所变更、服务质量下降、经营者亏损倒闭以及预付费纠纷等情况,而且经营者卷款跑路等违法行为有蔓延之势。

北京的魏女士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原来在线洗衣服务很火,她便在在线洗衣企业多洗上充值了200元,但衣服还一次没洗过,其企业就联系不上了,公众号洗衣服务也一直提示“网络出错”。(完)

如何识别新版真假纸币 银行发布金融消费提醒

即时 | 2018-03-14 22:01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3·15”前夕,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外发布了相关金融消费提醒,提示消费者要增强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教大家如何识别2015年版100元真假纸币等。

正确识别金融广告真实性、合法性

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人们的行为习惯,通过各种渠道平台投放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吸引眼球的广告内容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金融消费者可以辨别金融广告主在投放金融广告前,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金融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所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一致,判定其广告真实性、合法性。例如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可以从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具有显著标明“广告”来判定。另外,金融消费者还可通过辨别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等。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金融消费者通过广告接触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的从业人员,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谨慎的选择,坚决远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如何识别新版百元真钞

针对2015年版100元纸币如何识别真假,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了简易识别法。通过转动,转动钞票,正面中部的数字“100”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变化,正面右侧的安全线颜色在品红色和绿色之间变化;透光看票面左侧空白处的毛泽东头像水印和数字“100”白水印是否清晰,左下方胶印对印图案“100”是否精准重合;另外还可以通过触摸,用手指触摸正面的毛泽东头像、国徽、“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右上角面额数字、盲文及背面主景人民大会堂等处有明显凹凸感。

易造成不良信用记录行为及如果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逾期还款、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未按时归还等都会造成不良信用记录,针对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如何处理,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也做了相关提醒。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偿还,哪怕是差几分钱、几毛钱,也会被视为未按时足额还款。超过规定的还款日,且已还款金额不足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一般为所欠金额的10%)的时候,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按揭贷款通常没有宽限期,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即使逾期一天都算作违反约定,连续逾期还款或累计多次逾期还款的个人很可能被银行认为信用不良,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遭到拒绝。

另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而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拖累到自己的信用。因此,为第三方提供担保须十分谨慎。

若被别人冒用身份证,别人的不守信行为会被记录在您名下,从而影响您的信用记录。遇到此类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部分未激活却需收年费的“睡眠信用卡”,即使尚未激活,却仍会透支年费。处理睡眠卡最委托的方法,是通过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或进行销户处理。

福建保险业消费投诉同比下降17.8% 挽回经济利益2.3亿元

即时 | 2018-03-14 18:55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3·15”前夕,记者从福建保监局获悉,保险领域消费者保护工作也一直在路上。2017年,该局严厉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017年,福建保监局全年共接收消费投诉总量2450件,同比下降17.8%。

去年,通过快速处理机制,保险消费投诉10天内解决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纠纷解决效率明显提升。此外,保险消保中心的复制推广和行业协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持续发挥,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降低了维权成本。全年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利益2.3亿元,有效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保险投主要诉涉及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隐瞒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隐瞒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在福建保监局2017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的投诉量达411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的投诉量286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的投诉量达229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的投诉量达122件。

福建保监局透露,强化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测评通报力度。按季度从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投诉数量与投诉率、投诉处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进行测评。同时,通过向行业发文通报测评结果,对产、寿险排名后三位的保险公司采取通报其总公司、约谈省级分公司高管等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亮剑行动”专项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销售误导、客户信息不真实以及理赔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对违规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强化了震慑效果。

2017年,全省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共调解保险纠纷案件6212件,同比增长56%,成功调解5751件,同比增长64%,涉及金额2.1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4家消保中心共受理消费投诉4482件,组织调解3992件,已调解成功3665件,涉及金额1.74亿元;开展仲裁248件,涉及金额2456万元;开展裁决89件,涉及金额620万元。

针对保险消费投诉,消费者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福建保监局相关人士指出,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降低维权成本。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可以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其中5名以上保险消费者拟采取面谈方式共同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应当推选1至2名代表。投诉电话为12378,网上投诉地址:http://www.circ.gov.cn/web/site13/“信访投诉”栏目。

消费者网购沙皮非真皮 将商家告上法院获赔2万多

即时 | 2018-03-14 18:54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福建的消费者林某某花费794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沙发,发现不是真皮沙发,与商家宣传有出入,他将商家告上了法院,商家被判退还林某某购买沙发的货款7940元,赔偿三倍共23820元的损失。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福建高院今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八个福建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这是其中一例。

据了解,2016年7月31日,林某某在天猫网络平台某旗舰店订购了一套咖啡色组合真皮沙发和一套卡其色组合真皮沙发,商定每套沙发4260元,两套合计8520元(含运费),返利580元,总货款7940元。林某某通过支付宝支付了7940元货款。到货后,买卖双方对两套沙发是否系真皮质地产生争议。林某某认为不是真皮沙发,与宣传的有出入。

2016年8月12日,林某某将沙发皮套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为复合革,花费鉴定费400元。2016年8月24日,林某某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经多次调解未果,某家居用品公司只同意退款和退货。林某某遂向上杭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家居用品公司:退还货款7940元,赔偿三倍损失23820元,合计31760元;承担检测费用400元。

上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与某家居用品公司之间存在网络购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宣传所销售的产品时,制作了大量其所销售沙发系意大利经典真皮沙发等广告宣传页面,诱导林某某与其进行交易,致使林某某以7940元的价格购买讼争两套沙发。该两套沙发皮套经检验,结果为复合革,可以认定某家居用品公司在销售该商品时存在虚假宣传,其行为构成欺诈。林某某要求退款7940元,某家居用品公司同意退款和退货,予以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的三倍。林某某请求某家居用品公司赔偿其购买商品7940元的三倍即23820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鉴定费400元系林某某的实际损失,应由某家居用品公司承担。

判决某家居用品公司:1.退还林某某购买沙发的货款7940元,并赔偿沙发货款三倍的损失23820元;2.承担鉴定费400元。该判决已生效。

办案法官说,网上购物观感强、操作便捷、成本低,日益成为广大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但隐藏的侵权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不法商家制作虚假宣传广告诱导消费者购物,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屡禁不止。本案中,商家通过制作虚假宣传页面,诱导消费者消费选择,其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货并主张三倍赔偿。本案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有力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引导消费者依法有效维权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同时对不诚信的网络商家起到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以维护网络购物的市场秩序。

福建高院民一庭庭长董碧仙说,这次对外公布的案件中,有新型诈骗手段,冒用移动公司进行诈骗,严重侵犯群众财产的;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提供的资讯与真实情况不符引发的纠纷;网络购物中商家制作虚假宣传广告诱导消费者购物的;汽车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纠纷等案件。这些案件都具有典型意义,对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指导意义。


一、冒用移动公司进行诈骗 侵犯群众财产权

【基本案情】

被告人庄某某与蔡某某经预谋后,于2016年5月3日办理了名为石狮市合鑫通讯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于同月起雇佣话务员以泉州移动专营部名义拨打他人电话,推销398元虚假优惠活动(即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98元可获得一台“中山九阳”豆浆机、一块小米充电宝和面值400元话费充值卡)。被害人同意购买后,被告人庄某某再通过手机向被害人发送售后短信,再由顺丰快递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将上述物品送给被害人并收取每单货款人民币398元。

经查,两名被告人寄送给被害人的“中山九阳”豆浆机市场批发价为90元,小米充电宝实际系贴牌产品,面值400元话费充值卡实际为一款名为“云电话”软件的网络充值卡。两名被告人采取上述方式共骗取了142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56516元。

【审判结果】

石狮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11月30日判决被告人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庄某某、蔡某某共同赔偿一百四十二名被害人经济损失每人人民币三百九十八元,共计五万六千五百一十六元。扣押在石狮市公安局的作案工具手机、豆浆机等物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在法定期限内,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诈骗手法较为新颖,冒用移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且寄送的产品均系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所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能够对愈演愈烈的诈骗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势头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以本案为例,广大人民群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防范工作:一是提高防范意识,不偏听偏信。正规移动营业厅均有固定地址并可查询,接到此类推销可详细了解套餐内容及移动营业厅所在地并进行核查;二是详细查验所送物品,部分假冒伪劣产品做工粗糙,仅凭肉眼就能辨别真伪;三是以经营生活的常识经验进行判断。正规优惠移动套餐的收费方式均为从手机话费中扣除一定金额,或对手机号码进行充值后,再赠送物品或话费。本案直接向被害人收取现金,明显异于常理。

二、“万艾可”等功能性药成为制售假药重灾区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3月23日间,被告人刘某某在仙游县枫亭镇其经营的康侣保健成人用品专营店中销售“万艾可R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药品三盒。2016年3月23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店中检查扣押上述药品三盒。经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查获的“万艾可R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药品系假药。被告人刘某某于2016年8月10日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9月2日变更为取保候审。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某预缴罚金二千元。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销售假药,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构成销售假药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万艾可R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假药三盒,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典型意义】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以“万艾可”为代表的功能性药物逐渐成为制售假药的重灾区,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对销售假药等犯罪进行严肃查处,可以有效切断制作与销售层面的联系,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


三、未如实告知机票退改签规则 索赔三倍赔偿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7日,刘某某通过微信向某商务服务公司订购芬兰航空公司从广州至巴黎往返机票。期间,除确定行程日期外,刘某某还特别询问了航空公司的机票退改签规则。某商务服务公司告知刘某某退改签所应支付的相应费用。刘某某认为可以接受,当日即按某商务服务公司指示将机票款及其附加费合计17200元汇入某商务服务公司的银行账户。某商务服务公司收到票款后,向刘某某发送电子客票行程单,起飞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17年8月26日,刘某某因宠物生病取消原定行程,要求某商务服务公司办理退票事宜。某商务服务公司告知刘某某购买的为特价票,因航空公司更改了票规,无法退票。刘某某不认可某商务服务公司的解释,向芬兰航空公司询问。客服人员告知刘某某所订的机票为商务舱特价票,不允许退票。刘某某认为某商务服务公司故意隐瞒退改签规则,要求其退还机票款及赔偿损失,双方遂成争议。刘某某提起诉讼,请求某商务服务公司返还机票费用17200元,并赔偿机票价款三倍即51600元,共计68800元。

【裁判结果】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商务服务公司系从事机票代售业务的商事主体。刘某某向某商务服务公司订购机票前询问了芬兰航空公司的机票退改签规则。某商务服务公司的答复与真实规则明显相悖。作为芬兰航空公司的出票代理商,某商务服务公司对机票退改签规则应当清楚。某商务服务公司辩称系因芬兰航空公司更改规则导致无法退票,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某商务服务公司未如实告知机票退改签规则,对刘某某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造成无法退票的损失。某商务服务公司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赔偿由此给刘某某造成的损失。某商务服务公司应退还刘某某机票款15100元,并增加赔偿三倍损失45300元,机票附加费用由刘某某自行承担。据此判决:某商务服务公司退还刘某某机票款15100元,并增加赔偿损失45300元,合计604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通过第三方机构或平台提供的中介服务购买商品或服务,已日渐成为当今社会一种主流的消费模式。实际生活中,因第三方机构或平台提供的资讯与真实情况不符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本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对正确处理此类纠纷有一定指导意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披露的信息往往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最终决定,因此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售后服务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告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消费领域中,经营者对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致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必须予以禁止,并加重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案支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给予三倍赔偿,以此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进行有效惩戒。

四、网络购物符合活动免单要求商家却想“赖账”

【基本案情】

某家居科技公司在天猫网络购物平台上开办的某家居旗舰店发布促销广告,内容为只要买家在2016年3月6日、7日在其网店上购物,相应的订单编号最后两位是38的就可以免单,如购物金额超过一万元,还可获赠苹果6S手机一部,并在其网店主页对该活动进行了说明。林某某参与活动前通过阿里旺旺反复向某家居科技公司咨询,某家居科技公司客服肯定活动内容的真实性并说明了具体规则。在得到客服确切答复后,2016年3月6日凌晨,林某某使用家人淘宝账户在某家居旗舰店拍下价值13610元商品,该笔交易订单尾号为38,符合某家居旗舰店活动所确定的免单及赠送苹果手机的条件。后某家居科技公司客服打电话给林某某,表示免单是以支付宝交易单号为准,林某某不符合免单的条件,订单货物不予发货,不赠送苹果手机。在林某某向天猫客服投诉后,某家居科技公司退还了收取的13610元,但承诺的免单及赠送手机等事宜一直未处理。林某某起诉请求某家居科技公司支付免单货款13610元,交付苹果6S手机一部,并按货物价款三倍赔偿。

【裁判结果】

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与某家居科技公司间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义务。林某某请求某家居科技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予支持。某家居科技公司未向林某某交付所出售货物,退还的13610元可视为货物折价款,其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价款13610元免单义务并交付苹果6S手机一部。鉴于双方对苹果6S手机未约定型号配置及价格,酌定按该型号手机最低配置确定。某家居科技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三倍损失赔偿的规定,林某某主张三倍赔偿不予支持。据此判决某家居科技公司向林某某支付免单货款13610元并交付苹果牌手机(6S型号、存储容量32G)一部,驳回林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然而与传统购物模式相比,网络购物则更容易面临“剁手容易索赔难”的维权风险。本案中,某家居科技公司所作的促销广告对商品交易的数量、价格及质量等承诺明确具体,只需消费者在该网店下单、支付相应价款,双方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故该宣传广告属于一种要约,消费者林某某实际下单购物行为构成了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本案判决支持了林某某继续履行的诉求,保护了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净化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五、购买假农药造成青枣树无果可收

【基本案情】

柯某某在承包地上种植790株青枣树。2014年7月,柯某某向某农业技术服务部某门市(经营者黄某某)购买“喜露”(复硝酚钠)等农药,并按比例兑水后喷洒在青枣树上,因水管断裂,有8株青枣树未被喷洒。后除未喷洒农药的8株青枣树正常开花结果外,其余782株青枣树出现花朵干枯、发黄并脱落及幼果干瘪现象。柯某某为此先后多次到漳州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处理。经漳州市农业局向上述农药包装上标称的生产厂家某农药公司调查,该公司确认农药“喜露”非其生产。漳州市农业局根据该情况及《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认定“喜露”系假冒产品,属假农药,并将该线索移交南靖县农业局处理。南靖县农业局依法对该门市以涉嫌经营假农药“喜露”为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和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柯某某就其所遭受的损失向南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农业技术服务部、某门市及其经营者黄某某共同赔偿因使用假农药造成的经济损失661230元。案件审理期间,一审法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对柯某某的枣树损失进行鉴定,柯某某的经济损失为435388.8元。

【审判结果】

南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某因使用了由某门市提供的假农药“喜露”,造成青枣树受药害,出现花朵黄化、干枯并逐渐脱落、已结幼果干瘪脱落,782株青枣树无正常果实可收。柯某某已就其使用的产品存在缺陷,以及造成损害的原因进行举证。柯某某在使用假农药的过程中造成782株青枣树失收,共计经济损失43538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某门市是“喜露”产品的销售者,已被依法注销,依法应由其开办的企业法人某农业技术服务部及某门市实际经营者对其造成柯某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某农业技术服务部、黄某某共同赔偿柯某某因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435388.8元。一审宣判后,柯某某与黄某某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提醒广大农户等消费者,应到正规的产品销售场所购买有质量保证的产品,索取相应的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当实际损害发生后,应及时向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就产品本身质量缺陷、因果关系等申请鉴定,以便保障获得赔偿。本案假农药销售者未经清算被注销,法院判决赔偿责任由开办人及实际经营者承担,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具有警醒作用,对广大消费者也具有普法教育意义,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六、燃放烟花眼睛被炸伤 索赔30余万元

【基本案情】

2013年2月,薛某某在燃放由湖南省浏阳市某花炮厂生产的 “81发烟花”时,烟花突然一点即爆且斜向袭击薛某脸部,致薛某左眼神经挫伤、脸部皮肤烧伤等。经仙游法院院(2014)仙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确认被执行人湖南省浏阳市某花炮厂应赔偿薛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01899.6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00元及案件执行费人民币4517元。

【执行情况】

立案后,承办人即向湖南省浏阳市某花炮厂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及线下亲赴湖南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薛某某因眼睛被炸伤短时间内无法劳作,家庭日常生活举步维艰,仙游法院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8万元;同时,承办人在当地工商部门配合下获取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情况,得知该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信息后,立即依照申请执行人的追加申请,裁定追加邱某、邱某某、胡某三名普通合伙人为该案被执行人。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未得到赔偿回应后,承办法官再次前往湖南,最终成功冻结了三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名下房地产和机动车。最终,该三名普通合伙人向申请执行人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典型意义】

燃放烟花爆竹对人的健康的危害最为直接的是会炸伤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伤,并可能导致终身残疾。有鉴于此,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国务院早在2006年1月11日就通过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但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仍时有发生,且主要由于生产企业方面的原因,消费者往往索赔无门。本案中,被执行人系湖南省浏阳市一合伙企业,通过传统的网络司法查控,涉执财产无法全面调查到位,即使在实地调查后,案件仍陷入了僵局。承办法院将司法救助和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提升了案件执结的可能性,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7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报告:五成羽绒服含绒量不合格

即时 | 2018-03-14 18:36

2017年中国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披露:五成羽绒服含绒量不合格 电子电器首选广东产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冯旭)“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海峡消费报社发布2017年中国中小企业消费品质量白皮书。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中国消费品质量整体合格率为93.2%,比上一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部分热销产品的质量不容乐观,五成羽绒服含绒量不达标,四成背包质量不合格。

此次发布的数据来自汉斯曼集团杭美实验室2017年对全国68个城市7051家中小企业的超过12万批次产品的综合检测结果。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中国中小企业消费品的整体合格率逐年提升,分别为88.7%、90.1%、93.2%。2017年,合格率最高的是电子电器类产品,为95.7%;合格率最低的是纺织类和鞋类,为90%。此外,陶瓷及其玻璃制品的合格率为92%,玩具类为95%。

电子电器类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RoHS(一种强制性环保标准,主要限制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不通过、产品安全性和标签不合格上。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企业生产的电子电器类产品,合格率连续多年超过98%,为全国最佳。

5%的玩具类产品质量不达标,主要是三方面原因:一是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比如小零件等;二是化学品含量超标问题,如邻苯超标;三是标签标识问题等。“很多产品不是本身的材质、工艺不过关,而是各种细节上的疏忽导致整体不合格。”主办方表示。

纺织类产品的问题主要在于色牢度、PH值和甲醛含量,其中又以背包、冲锋衣、休闲服的质量情况最不乐观。

背包的总体合格率仅为57%,主要问题在于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和摩擦色牢度。

冲锋衣的总体合格率为65%。其中,400元以上的冲锋衣有87.7%检测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是透湿率不过关;200—400元的冲锋衣有70%检测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是静水压(洗前和洗后)、表面抗湿性(洗前)和纤维含量不过关;200元以下的冲锋衣七成不合格。

发布会提示,近年羊毛羊绒产品和羽绒服热销,质量却呈下降趋势。羊毛羊绒产品的不良品检出率为18%,其中76%是因为纤维含量虚标;羽绒服产品五成含绒量不合格,此外还有两成存在耐水色牢度、PH值等问题。

现场设真假商品鉴别台 讲解如何分辨假盐假币

即时 | 2018-03-14 16:11

  工作人员现场教市民识别假盐。

厦门晚报讯(记者陈万泉通讯员韩超图/陈嘉新)昨日上午,同安区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乐海城市广场拉开序幕。记者了解到,2017年,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92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64万元,查处经济违法案件214起,罚没款845.3万元。

在活动现场,各类活动丰富实用。“大家看,正规食用盐质白,呈细沙状;工业用盐含有毒物质却不含碘,色泽灰暗,外形多为颗粒状……”在活动现场设置的“真假商品鉴别台”前,工作人员拿着一包盐,讲解如何分辨假盐,同时还有假烟、假币鉴别“小课堂”。

现场另一边,设置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台,各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举报。

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同安区将开展维权执法专项大检查,同时力推消费维权宣传常态化,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维权服务点,让消费维权扎根基层。同时不断加强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执法打击力度。

福州市突击检查消防产品 销毁不合格消防产品600余件

即时 | 2018-03-14 15:55

执法人员检查消防用品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火灾防范无小事,消防产品检查很重要。”连日来,福州市消防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产品进行突击检查,对全市部分销售门店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联合检查消防产品生产企业10家、销售门店30家,集中销毁不合格消防产品600余件(套)。

记者今日跟随执法人员一块参与了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应急灯具、消火栓箱内配置的消防软管卷盘等常用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抽查,主要对产品的身份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有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形式认可证书,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原则进行检查,对产品的外观、产品标识、结构部件、材料和性能参数等进行一致性检查。

另外,执法人员还对全市部分施工工地的防火门尺寸、门扇、门框厚度、填充材料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现场对防火门门扇进行破拆,对防火门的填充情况进行查验,并依法现场封存样品进行抽样送检。

据福州市消防支队鼓楼大队林贻文参谋介绍,消防产品质量关系着群众根本安全利益,虽然平时使用的概率不高,但作为应急保平安的器材,必须严格把关。此次检查主要是严厉打击查处流通和使用领域不合格消防产品,减少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

林参谋提醒,社会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勿购买和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提高消防责任意识,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据统计,“315”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联合检查消防产品生产企业10家、销售门店30家,使用单位90家,现场抽样送检消防产品110个批次,集中销毁不合格消防产品600余件(套)。近一年来,福州消防支队开展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管,共检查单位1255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9份,处罚单位72家,罚款金额共80余万元。

此外,林贻文还就如何鉴别消防产品的真假伪劣,向记者简单支了几招。

一、灭火器先查身份标识

1.核实灭火器有无“身份证":在灭火器瓶身上有一张小小的 “消防产品身份体系标志”。市民在购买时,可以查看该标志上的14位明码,如果这个标志比较容易撕下或者位数不正确,就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

2.外观辨识:灭火器的顶部自带压力表,上面有三种色区。指针指在红色区域内时,表示该灭火器内压力值偏小,已经失效。指针指在黄色区域时,表示该灭火器内压力过大,可以喷出干粉,也可以用。指针指在绿色区域内时,表示压力正常,可以正常使用。

3.日期核实:在干粉灭火器底部有一串钢印数字是产品的报废日期,如发现已超过该日期,请不要使用此灭火器。

二、消防应急照明灯主要看供电时间

对于消防应急照明灯,主要看它们的电池容量,合格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该是3.6伏,它能保证在切断正常供电后至少亮20-30分钟。不合格的电池容量不一,但一般低于该值,遇到突发状况不能发挥作用,则会造成人员无法及时疏散。

三、消防水带主要看常规使用下是否容易漏水或爆裂

消防水带的合格与否严格来说需要经过检测机构一定的压力测试,但市民朋友也可以从使用过程中的一些情况来判别,例如在正常使用时,水带卡口有大量的水渗漏出来,或者在水压并不大时,水带发生爆裂漏水,那也可以初步判定水带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

四、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消防器材店购买消防产品。

花百万买的玛莎拉蒂竟已出险 车行退一赔三

即时 | 2018-03-14 15:25

东南网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安娜)新买的车竟修过,团购的餐饮店竟无证。在厦门人的日常消费中,去年发生哪些大事?昨天,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保委联合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由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加以点评,警醒商家和消费者如何诚信经营和维权。

小店电子秤有猫腻一键加一斤

2017年8月的一次检查中,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思明区致尼士日用品店内发现,该店电子秤存在“不同按键对应+100g―+500g的误差”,涉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随后,执法人员从店门口堆放的写有“芒果”字样并贴有快递运单的5箱快递箱中随机抽取一名收件人朱慧,现场拨打电话核实,对方却表示并非朱慧也未到厦门购买过芒果,此外该店还涉嫌无证擅自从事芒果汁制售并销售雪糕。

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处以罚款6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7元。

餐饮店无证进驻“美团网”被罚15万

2017年7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绵阳市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的案件移送书,称该区成蓉记香辣蟹爬爬虾餐饮店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与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合同,并在该公司所属的“美团网”上发布了三款团购产品。

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发现,该餐饮店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7月1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早在4月24日,该公司便与该餐饮店签订了《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两个多月经营时间里,该店通过“美团网”共产生消费4580元,“美团网”收取消费额的5%(即229元)作为平台运营服务费。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9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虚假宣传盯上老年人推销保健品

2018年1月,梧村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称,厦门市思明区平鹏食品店“幸福之家”保健品销售点(文屏山庄)长期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理疗仪。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当事人手提电脑中的视频资料和印制的宣传单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内容,依法将手提电脑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该广告视频中宣传“健得福”心脑血管治疗仪对冠心病、高血压等8种症状有治疗作用,但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的适用范围是“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视频中广告还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做证明的违法行为。课件中还宣传“纳豆激酶”对高血压等有治疗作用,但实际上“纳豆激酶”并非药品。

执法人员最终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以罚款2500元。


买房返租投资酒店?开发商虚假宣传

自2016年8月起,筼筜市场监管所陆续接到数十位业主关于厦门骏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业主反映当事人在销售房产时曾承诺房产可返租作为酒店式公寓,投资回报率高,现交房后开发商并未履行承诺,要求予以查处。

经查,厦门骏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名称为“巴厘香泉”的房地产项目中,采取的销售模式系由业主和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2#楼的房屋,而后再和第三方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由第三方统一管理、向业主支付租金。针对2#楼的销售,当事人曾发布过内容为“【巴厘香泉】6.5%超高回报率,精装温泉准现房”等含有投资收益回报率的广告宣传。

当事人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内容广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最终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1倍即45000元的罚款。

新买的车有维修记录商家做出补偿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12月接到消费者伊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10月向厦门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52.5万元购买1辆“大众”辉腾轿车,但近期发现该车辆于2015年8月份有车辆维修记录,维修含车门锁拆卸安装、前部车窗升降器拆卸安装、前车门饰板拆卸安装项目。伊先生要求该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做相应处理。

经查,该车系从泉州公司调货,泉州公司在例行库存PDI(售前检测)检查中发现该车右前门的电吸门自吸效果不佳,向厂家申请原厂配件更换,后未向厦门公司告知情况。

经现场调解,最终商家支付6万元现金给消费者,并赠送价值3万元的抵用券。

承诺不算数白矮星健身被群体投诉

2017年8月起,集美市场监管所陆续接到关于厦门白矮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集美区星光壹佰健身馆)的消费纠纷投诉件40余件,实际要求退卡退款的消费者134人。

经查,该场馆承诺6月开业,但实际国庆后才正式运营,另宣传单上声称的乒乓球、桌球、高温瑜伽、韩式汗蒸等项目,实际开业后并无影踪,商家宣传期间承诺的各项服务设施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且各项服务水平未达到事前宣传的标准。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款后又反悔,且态度强硬,导致本次群体性投诉事件不断升级。

经集美所工作人员数次现场调解,最终共有92人决定取消申请继续接受服务,14人办理退款,10人办理转卡,18人向法院提出诉讼。集美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

14岁少年贷款买摩托调解后交易取消

2018年1月8日中午,祥平市场监管所值班人员接到指令称,有消费者与同安区阿辉车行经营者现场存在消费纠纷。现场消费者一方有三人,两人刚满18岁,一人才14岁。经了解,消费者两天前在该店购买一台二手摩托车,骑行一天后,发现车辆存在漏油、刹车不灵等问题。另外,为了上牌及办理贷款等,店家还唆使该14岁未成年人以另一名18岁年轻人的名义办理贷款。现未成年人家长不同意,要求退车退款。

经调解,最终商家将车款4500元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将贷款现场返还,双方解除买卖关系。

消费者三次变更诉求以证说理解纠纷

新店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10月接到消费者彭某反映:其于当年5月在翔安区彭仁心电器店购买三台空调,价格为6000元,使用中发现有两台空调存在制冷不佳、漏油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彭某变更诉求,以商家虚假宣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侵权商品为由,要求退一赔三。执法人员遂对涉案商品的商标及质量状况介入调查,最终查明:涉案空调使用的商标系经合法注册登记的商标,商标状态有效,未发现混淆使用产品商标的情况;在产品质量方面,该空调能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亦有其他材料可证明授权委托关系。

随后,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消费者再次变更诉求为退还5台空调购买款项1.03万元,赔偿损失1.5万元。店家则表示可退款,但仅补偿1000元,最终消费者妥协,与经营者达成合意。

制售假冒高档化妆品4人被判刑

2016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厦门恒通花园28F的被举报点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海蓝之谜、科颜氏等六个品牌共计10款化妆品,涉案货值高达300余万元。

当事人美货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化妆品,并称均为国外进口。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海关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均为虚假材料。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涉案化妆品大部分为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

本案达到案件移送标准,于2017年1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根据厦门、南京两地公安部门侦查,嫌疑人从泉州、广州、深圳、上海、镇江等多地购进原料、包装、标签等材料,雇佣人员生产假冒高档化妆品,还大量购进假冒化妆品,通过淘宝网店售往全国。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新买的玛莎拉蒂出过险车行退一赔三

2017年1月16日,原告吴女士与福建骏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购买一辆价格为107万元的玛莎拉蒂品牌汽车。车辆交付后,吴女士陆续发现该车存在内饰有污点、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一致、保险杠部位的车漆系后来重新喷漆维修等问题。后调查得知,该车已经有过出险记录。吴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查明,该车于2013年12月自意大利运抵中国,但于2016年6月新车例行检测时不慎碰撞墙体,更换了若干零配件,共花费维修费26379元,保险公司还进行了理赔。

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被告向原告返还购车款107万元;赔偿原告利息损失、车辆购置税损失10.3万元、车船税损失1500元及保险费损失34061.64元;并赔偿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3210000元。

后被告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福建立案查处462起食品 保健品相关案件 最大金额案超1000万元

即时 | 2018-03-14 12:38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14日,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获悉,福建自2017年8月启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据介绍,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462起,已办结287起,涉案货值金额1600.4万元,罚没款733.5万元。其中,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445起,已办结275起,移送公安机关13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7起,已办结12起。

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2月底,在风险隐患排查方面:在食品生产环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检查代用茶、固体饮料、配制酒、白酒等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576家次,发现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121条、问题产品60批次,责令整改83家,已完成整改76家,召回产品19批次,责令停产整顿4家;在食品流通环节,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3万家次,发现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等问题448条、问题产品63批次,责令整改392家,已完成整改289家,召回产品12批次,责令停止经营30家。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在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过程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以“一高两特”(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和学生、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消费食品)为重点,结合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各地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针对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销售日益增多的情况,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积极拓展监管领域,部署开展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登记等法定义务、网售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功效或作出虚假承诺宣传等行为,先后约谈了美团点评、饿了么、百度外卖、百度糯米等主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推进以网管网,共整治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4.6万家,清理下架无证商户16760户。其中,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开展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工作,通过筛选“特效”、“零添加”、“纯绿色”、“无污染”等上百个敏感词进行检测,共监测出问题网站558个、网店168家、涉及网页1.6万个。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12331平台共受理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投诉共18300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综治网格员和打假志愿者等社会协管队伍的监督共管作用,推动形成共治合力。其中,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获一起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以及食品与标签不符合的食品违法案件,涉案货值超过1000万元;泉州市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制止一场以老年人健康讲座为名的保健酒推销活动。

福建十个消费典型案例被曝光 遇到此类案例请维权

即时 | 2018-03-14 12:21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3.15前夕,省消委会公布2017年十个消费典型案例。案例主要集中在购车、美容消费、电子电器产品、保健品、教育培训、家庭装修等领域。

案例1:百万新车不新车主三倍求偿

2017年1月,消费者吴女士在福建骏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佳行公司)选购一辆玛莎拉蒂车辆,价格为1070000元。车辆交付后,吴女士发现该车辆存在车皮凹点,内饰表面多处污渍,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同以及车辆的保险杠部位的车漆与其他部位的车漆不一样,等一系列问题。

法院认定,吴女士以骏佳行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骏佳行公司按价款的三倍3210000元支付赔偿金的请求,合法有据,予以支持。

案例2:面部护理却导致皮肤过敏

2017年4月份,消费者林女士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巴厘岛养生美容会所进行面部护理。一个星期后,林女士脸部突然出现发痒、红肿、刺痛等过敏症状。城厢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林女士是因使用了美容院的护肤品导致过敏。最终,商家退还林女士购买会员卡的费用10000元并赔偿医疗费用3000元,林女士也表示满意。

案例3:三包期内用良品消协调解换新机

2017年10月19日,厦门消费者张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7年6月23日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公司)官网购买一台戴尔7000系列的笔记本电脑,出现蓝屏、死机的情况,戴尔公司售后于10月8日上门更换主板,更换后机器出现系统不稳定的情况,张先生联系售后,方才得知此前更换的主板并非新品,而是良品,经两次维修,问题无法解决,其要求戴尔公司更换新机,遭到拒绝,故求助于消委会。经调解,戴尔公司同意免费为张先生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机子,并于2017年11月17日交付,消费者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4:洗衣机自燃惹祸端店家倒闭产商赔

2017年5月1日,消费者康先生家中使用中的洗衣机突然起火,造成洗衣机燃烧殆尽,连同房间内的门窗、墙壁和天花板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由于还在保修期内,康先生于2017年5月3日前往位于蓬壶镇的销售商处要进行索赔,发现该销售商已经关门倒闭,遂向永春县消委会进行投诉,寻求帮助。最终消费者同厂家代表达成和解,由厂商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洗衣机并补偿3000元清洁费。2017年5月12日,生产商将洗衣机和3000元送至消费者家中,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5:培训机构无故停课家长无奈求维权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7年7月7日在鲤城区一家铭大教育舞蹈班为孩子报名参加一个学期舞蹈班,价格17000元,共128个课时。课程上到一半,学校无故要结束孩子的学习,剩余的费用也拒绝退还。无奈之下,陈先生投诉请求帮助,要求退还剩余的费用。

鲤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在陈先生交付17000元时起双方合同关系已经确立,由于该校中途擅自终止合约,违约在先,理应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

案例6:商家报价出尔反尔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2017年2月13日,消费者曹女士投诉称:福州市仓山区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统家居)广告称春节期间消费者只要交付1万元定金就可以享受定制优惠价,并承诺下单前不满意可退款。于是曹女士与一统家居签订定金合同,向其支付定金1万元。之后,一统家居派人上门测量,设计出图,并向其报价家具总额共计27万元,同时告知需付清剩余款项26万元才能下订单。曹女士于2017年1月18日将全部款项付清,一统家居在收到全款后提出要修改方案,在原定报价金额的基础上增加4万元。曹女士认为经营者缺乏诚信原则,出尔反尔,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

接诉后,福州市仓山区消委会金山分会介入调查调解。经调解,由该公司退还曹女士已支付的家具货款27万元,曹女士表示认可。

案例7:入住酒店财物失窃酒店该担责

2017年10月3日,消费者叶女士来电投诉,称其在10月1日入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的速8酒店(龙岩宝泰店)。入住当晚房间发生失窃,其丢失了名牌包包、数张银行卡以及约2000元的现金等。叶女士多次与酒店协商,在与酒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故求助于龙岩市新罗区消委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支出,根据《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酒店有义务提醒叶女士注意安全,出现物品的毁坏或灭失,叶女士有权要求赔偿。在确系酒店责任引发叶女士贵重物品失窃时,酒店应该负有全部责任。鉴于此案尚在侦察,部分财物价值及损失有待证明,故部分经济损失需待司法部门的调处结果。

案例8:地暖管渗水求偿难

2017年7月19日,消费者林女士到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福州市汇恒电器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21日安装地暖后,发现地暖主管漏水,消费者林女士要求汇恒电器有限公司赔偿30万元,经营者无法接受该方案,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以5万元达成和解金额。

案例9:保健品非药品“药到病除”不可信

消费者王女士于2017年3月7日投诉武夷山市恒立小区2幢8号的乐善健康食品商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肽杞口服液,商家在宣传时称包治百病,但消费者吃后并没有任何效果反而引起血压升高,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款2万元,商家不同意,于是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肽杞口服液5000元一份,商家确实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行为,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及批评教育之后,商家同意退货款2万元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调解成功。

案例10:消费者网购受侵害直通平台速解决

2017年12月12日,内蒙古赤峰市消费者邢先生在淘宝网站一家名叫“德国运动品牌”的网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棉服,到货签收后发现实物的面料成分与网页上的宣传描述存在严重不符,服饰吊牌信息亦不完善,缺少品牌名称、号型规格以及制造者的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邢先生在线申请退货退款,却无法联系上卖家,其通过快递包裹单上查寻寄件人信息,获悉该包裹系从福建省泉州市发出,于是便拨打了福建省消委会投诉部电话进行维权投诉。

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邢先生投诉后,在了解清楚投诉情况与诉求内容后,将该投诉件录入新开通的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系统电商直通车平台进行协调处理,并在该系统上传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资料。经协调,淘宝客服及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退货手续,并理赔运费。消费者邢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2017年度福建接受消费者投诉18.8381万件 保健品 汽车类问题看仔细

即时 | 2018-03-14 11:19

东南网3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根据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7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8381件,解决174856件,解决率92.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13.87万元,其中,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87470人次。

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居投诉服务类型前三位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投诉37106件,占投诉总量的19.70%;服装鞋帽类投诉15330件,占投诉总量的8.14%;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3767件,占投诉总量的7.31%。其中食品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2016年度同比增长51.21%,居投诉量的首位;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上升也较明显,与2016年度同比增长45%;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投诉量的第三位,数量有所上升,与2016年度同比增长5.43%。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电信服务类投诉13110件,占投诉总量的6.96%;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2905件,占投诉总量的6.85%;互联网服务类投诉4928件,占投诉总量的2.62%。

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及购买保健品

老年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保健品上面。此类案例特征为:一是商家大多通过口头虚假宣传,没有留下实际有用的证据。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保健品外包装上大多刻意标注出“高大上”药材名称,有的保健品商家甚至打出了少数民族的旗号,如蒙药、藏药、苗药等。还有一些保健品商家直接点出“同仁堂”、“宫廷”等著名概念做为担保。甚至部分经营者为了推销保健品,便以专家或患者名义现身说法,用不科学的论述渲染药效,夸大功效,刻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区别。二是供货渠道不正规,保健品质量无保障。经营者通过非法渠道购进中药中成药,或者不具备资质,无证生产、销售药品,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三是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特殊销售。利用老年人治病或保健心切,渴望得到专家、医生指导的心理,采取低价旅游、免费体检,免费咨询,养生讲座等方式以虚高的价格向其推销产品,特别是所谓的中药、中成药和保健食品。四是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售后服务形同虚设。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以邮寄方式送达,没有销售凭证,没有发货地址和联系电话,在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货时,售后服务人员会以主治医师的身份劝说消费者继续服用,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以技术手段屏蔽消费者电话。由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发生纠纷后消费者根本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消费者享有的合法退换货权利难以实现。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认准“国家正式批准文号”。正规厂家出品的保健品都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买时一定要看是否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批号,然后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一下有没有这个批号。


售后服务品质无保证

售后服务领域大部分投诉类别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网络购物售后服务投诉,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实物与网络宣传有差异;7天无理由退货难落实;微商消费维权难。二是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投诉。随着家电使用增加,家电售后服务消费投诉也逐年升高。三是汽车售后服务投诉,主要表现在:售后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差;存在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三包期内维修费用较高;存在强制搭售保险、购车保险续保押金使用相较于其他保险公司要高等问题。

汽车类投诉:隐瞒真实车况强制要求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产品

在今年整体投诉量保持相对平稳的情况下,交通类中汽车以及零部件消费维权问题同期对比还是较为突出。主要问题有:一是在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隐满刮蹭、补漆、漆皮受损等汽车真实情况。二是汽车维修技术不过硬,维修服务质量差,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三是有消费者贷款提车时被加收金融服务费,甚至在交易过程中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经销商指定的保险公司等。四是合同纠纷,经销商没有充分尽到告知合同条款的义务,且合同条款模糊,存在经销商单方面加重消费者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现象。

省消委会提醒汽车消费者,购车时应注意几个事项,首先是购车的各种凭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其他文件或附件、检查汽车与其名牌是否相符。在签订购车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等细节。2、搭售保险不合法。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1)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2)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3)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4)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5)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6)于违约责任。对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7)争议的解决。(8)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三是提车验车时注意事项如:检查外观、内饰,刹车踏板以及离合踏板,后尾箱,机油颜色和电瓶等。

不要让视频平台成为制假售假渠道

即时 | 2018-03-14 10:34

近日,有网络主播在视频平台发布自制化妆品视频,由于自制的化妆品容器均为知名国际品牌,引起了不少网友议论。

网络主播自制化妆品,如果只是自己用也就罢了,但其在视频平台上公开售卖,还打上了名牌化妆品的品牌标志,又使用了品牌包装盒,实际上是属于公开造假,还有鼓励网友学习造假的嫌疑。显然,对于此类造假行为,视频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视频删除、账号查封,并将其造假证据进行锁定,提主动交给监管部门,对其依法予以打击,以免损害到平台利益和消费者健康。

化妆品属于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直接用于皮肤养护功能,对产品生产条件要求非常苛刻,需要保障卫生洁净、原料安全等,现在规范化的化妆品工厂,一般都会使用无尘车间、流水线加工生产,以尽可能避免污染源,防范发生质量问题。而网络主播自制化妆品,不仅原料来源无法得知,制作环境也非常糟糕,连最基本的卫生洁净都做不到,其产品质量可想而知,跟地下手工作坊没有多大差别,消费者一旦购买使用,就会埋下安全隐患。

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网络主播仿制的名牌口红成本不到10元钱,通过网络可以卖到78元一支,利润空间高达7倍之多,显然正是暴利驱使下,网络主播不惜以身涉法公开造假。而且,网络主播声称自制化妆品与品牌同款,口红颜色、质地与正品没有差别,售价仅为品牌价的四分之一,对于部分贪图便宜的网友来讲,也是很有诱惑力的,由此销量情况很不错。

但是,这些网友忽视了自制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被低价、品牌同款、手工制作等迷惑,将自己的身体健康暴露在风险之中,实则是不明智的做法,应理性认识自制化妆品的潜在危害性,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免得因小失大。而做为普通消费者,也应有最基本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抵制假货,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避免更多人受到伤害。

视频平台的网络流量很大,内容繁多,影响面广,受众也很多,经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监管部门多次整治。网络主播仿制、售卖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也提醒视频平台和监管部门,不要忽视了视频平台的制假售假行为,要加强对这方面的内容监管和打击,不能放任自流,以免视频平台成为假货的聚集地和销售渠道。


 

2017厦门消费维权数据发布 食品和网购是投诉热点

即时 | 2018-03-14 10:29

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安娜)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了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数据:2017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12315、12331共登记各类信息136199件,同比增长5.70%。其中,消费投诉28722件,同比增长12.47%,占登记总量的21.08%;咨询100001件,同比增长1.95%。

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市市场监管局12315、12331热线登记投诉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7月、8月投诉量较大,均超过2700件/月。按投诉类型分,共登记商品类投诉16163件,占56.27%;服务类投诉12556件,占43.71%。

截至2018年1月7日,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结消费投诉275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62.96万元,加倍赔偿金额164.76万元。

从登记消费诉求看,年度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服装鞋帽类、电信类、交通工具类、餐饮住宿类和文娱体育类。

1食品类消费

投诉量比增近六成

投诉量高居首位的是食品类消费,共登记投诉2909件,占总投诉量的10.12%,同比增长59.22%。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变质、过期、含有异物(杂质)等食品质量(1192件)、包装标识(832件)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349件),以及合同(212件)等方面问题共2585件,占88.86%。

2服装鞋帽类

六成投诉因网购引发

服装鞋帽类投诉量较往年略有增加。从登记情况看,通过网络购买服装鞋帽引发消费纠纷的较多,共1589件,占60.92%。

3电信类

投诉量稍有回落

电信类投诉量位列第三,稍有回落。去年共登记投诉2499件,与前年相比下降5.16%。

4交通工具类

汽车及零部件类投诉量下降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类投诉1763件,同比下降14.04%。

5餐饮住宿类

投诉量增长四成多

共登记投诉1812件,同比增长44.15%。

6文化娱乐体育类

投诉增幅高达52.69%

共登记投诉1701件,投诉增幅也高达52.69%。消费者主要反映在接受健身、文体、娱乐等服务时,商家因多种原因未(无法)按时营业,或者提供的场地(设施、器材)、服务的质量不够好等。其中,登记预付式消费1219件,占71.66%。

预付卡纠纷屡见不鲜监管有盲区 消费者常吃哑巴亏

即时 | 2018-03-14 10:25

厦门日报讯(记者兰京)春节前刚吆喝消费者办健身卡,节后健身房就大门紧闭,位于和盛大厦的热爱健身会所的3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详见本报3月2日报道)。

其实,这样因健身房关门引发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并不少见。去年12月,据媒体报道,位于东方时代广场的莱力健身房才开半年就停业,导致4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

这不禁令人疑惑:在健身这个多采用预付卡、年卡、会员形式前置消费的行业,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恰逢3·15消费者维权日之际,本报记者对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展开调查。据悉,“预付卡”引起的消费纠纷的还有很多,涉及美容、美发、洗车、餐饮等多领域。2017年,厦门市12315热线接到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共2141起,其中,“健身卡”所在的文化娱乐体育类就有1219起。

【原因】

“预付卡”消费监管有盲区执行有困难

对于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个是立法层级太低,导致行政机关执法权不够;另一个是违法成本太低。

记者翻看现有法规发现,对于“预付卡”监管,目前仅有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归商务部。然而,2012年,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仅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类企业发行的预付卡进行监管,且是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健身卡所在的文体娱乐领域,以及小企业、个体商业户、非企业法人都没有包括进去,存在监管盲区。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坦言,处理这类消费纠纷时,他们往往会遇到“找人难”和“找钱难”的困难:有的企业关门后,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或拒绝配合调查。同时,很多公司走账并不规范,也会给立案调查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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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扩大监管范畴提高违法成本

市政协委员、厦门诺卡健身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杰荣认为,针对“健身卡”消费维权困境,可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比如,借鉴北京健身俱乐部联合会的做法,所有会员单位的所有门店卖出的健身卡,具有“通卡”作用,一旦有个别门店出现倒闭情况,可持卡去其他适用门店继续接受健身服务。

市人大代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华力则认为,应该加强立法,借鉴上海市即将发布的新规,无论经营者所处行业或者组织形式,只要发行单用途卡的,均应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他建议,发行预付卡的所有企业应强制性进行备案,预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强制要求在营业场所将预付卡备案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明表示,应该提高预付卡消费法规立法层级,完善现有法规,比如可以尝试规定单个预付卡充值金额上限,或预付卡总金额达到一定额度,规定企业统一办理有关保险,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应赋予有关行政机关执法权,并加重商家违法成本,比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建立行业协会失信或违法违规名单,同时将该类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提醒】

勿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

针对这一现象,多位健身行业业内人士坦言,饮鸩止渴式的“畸形卖卡”,淡旺季非常极端,并不可持续。“健身行业成本还是很高的,不少健身馆恶性竞争压价,不懂行或者规模小的企业,资金链就容易断裂。”叶杰荣说。

对此,业内人士、律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都建议,选择“预付卡”消费时,消费者一定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好、口碑较好的经营者;在不了解其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等情况下,切勿贪图所谓的优惠,而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因贪便宜而吃了大亏。

【事件进展】

诉讼维权不容易

部门已介入协调

热爱健身会所关门一事,已过去两周,情况如何?记者连日进行追踪。

目前,会员正通过“投票”方式,来决定是否通过诉讼来维权。但是,经咨询,该案件属于群体性纠纷,如果进行诉讼,很可能无法合并处理,这样只能单独诉讼。也就是说,会员要维权,如果单独诉讼,每位都需支付相关诉讼费用。如果委托律师的,还需要承担律师费用。单个案件诉讼费需要50元,律师费需200元到4000元不等,300多个会员总费用显然不低。

诉讼费和律师费的支出,令不少会员却步。然而,他们更担心的是,诉讼时间较长,还需耗费大量精力,而且按照破产的法定顺序清偿,会员费属于破产债权,位列第三顺位,即便胜诉,他们最终所能拿到的钱,也恐怕有限。

另一方面,记者了解到,在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介入下,该健身会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寻找到投资人支持,希望继续营业,并将于本周进行答复。

不过,不少会员担心,这只是说辞。若仍无人注资,他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鉴于目前相关法规,若公司无违法行为,属经营不善关门,是正常市场行为,他们也只能以消费纠纷来介入协调。

所以,“预付”类消费纠纷,处理最好的办法是:找人托管或注资转让,企业继续经营,来保障消费者权益。他们也正在积极促成此事。若无果,消费者也只能走法律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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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支招】

三招鉴别塑料儿童玩具

看色泽看厚度闻气味

给孩子买玩具,家长最关心玩具质量安全。一些用劣质塑胶和边角料生产的塑料玩具,有害儿童的健康。业内人士支招,鉴别劣质塑料玩具要看色泽、厚度和闻气味。

沈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李继红说,鉴别劣质塑料玩具,一是要看玩具的光泽度和色彩鲜艳度。优质的塑料玩具通常用PVC、PP、PE等塑料原材料制作,很有光泽。而许多劣质玩具采用“二料”(即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加工的材料)制成,再加工后色泽变差。二是看看玩具的厚度。塑料玩具成品或部件是一次性注塑成型的,如果注塑玩具的内壁过薄,幼儿玩耍时很容易摔破。塑料件脆断成小碎片、尖锐边角,会给儿童造成危险。三是闻闻玩具的气味。李继红说,如果塑料儿童玩具有刺鼻气味,那么含有害物质的可能性比较大,比如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类等有害物质。

(据新华社电)

购买微商产品请多留神

无保障维权难是问题

9日,北京市消协发布《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显示,微商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品品质无保障、消费者维权困难。

北京市消协的调查结果显示,产品质量是微商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其次是宣传和售后服务。调查发现,微商销售的产品“三无”现象较为严重,相关部门应从包装、安全性等方面严加监管。在宣传方面,微商存在暴力刷屏和虚假宣传。其中,化妆品、日用服装的暴力刷屏现象最为严重,企业微商相对于个人微商更加突出。在售后服务方面,微商存在退换货困难、可能拉黑消费者等情况。其中,保健品、化妆品、日用服装等三种商品的不同意退换货占比超过一半。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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