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云霄县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云霄县局于9月28日上午,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召开关于云霄将军山学校和云霄立人学校两所民办中小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座谈会,会议由云霄县局局长方永清主持,邀请两所民办学校校长、在读学生家长代表、价格监督员及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上,工作人员介绍了云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和成本监审情况,两所学校校长对本校教学、管理情况及收费调整的原因进行说明。会上,与会代表对两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及管理提出要求,对收费方案提出了各自较好的建议意见。会议强调,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取得的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云霄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