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过建设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项目,进一步改善提升招银港区航道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满足招银港区进出港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密集化通航需求,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更好地服务临港产业。
01 项目建设地点
厦门港招银港区。
02 项目建设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03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招银航道Z1~Z4点(拟建招银港区22#泊位回旋水域末端),全长为9.18km。
· 建设Z1~Z2航段(扩建Z1~9#泊位航段、新建10#泊位航段),满足10万吨级集装箱船或10万吨级散货船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同时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和1万吨级散、杂货船双线通航要求。
· 新建Z2~Z4航段,满足1万吨级杂货船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同时满足3000吨级杂货船双线通航要求。
04 投资金额
项目估算总投资5606.22万元,项目资金扣除各级补助外,其余约1600万元纳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解决,资本金比例28.5%,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承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05 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全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关于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招管经字〔2019〕第3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招银港区航道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满足招银港区进出港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密集化通航需求,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更好地服务临港产业,同意建设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9-350690-55-01-045595)。
二、项目建设地点:厦门港招银港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招银航道Z1~Z4点(拟建招银港区22#泊位回旋水域末端),全长为9.18km。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Z1~Z2航段(扩建Z1~9#泊位航段、新建10#泊位航段),满足10万吨级集装箱船或10万吨级散货船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同时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和1万吨级散、杂货船双线通航要求;新建Z2~Z4航段,满足1万吨级杂货船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同时满足3000吨级杂货船双线通航要求。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5606.22万元,项目资金扣除各级补助外,其余约1600万元纳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解决,资本金比例28.5%,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承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七、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未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同意项目业主采取非公开的发包方式竞争性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施工、监理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审批。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查并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二)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措施。
(三)提前筹划做好施工期间保通方案,尽量减少对现有航道运营的影响。
十、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要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