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重新修订《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自2012年修订实施以来,对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行为,促进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缴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执行5年多来,有一些政策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工作需要,亟需进行重新完善。一是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政策的需要;二是规范现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需要;三是解决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不合理问题的需要。
二、新的《管理办法》对职业资格考试的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职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相关考试收费项目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批准设立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职业资格考试(含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三、新的《管理办法》对考试费、考务费有什么政策规定?
对考务费和考试费的执收主体、成本补偿和标准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即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或省级部门向考试单位或考生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组织考试的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补偿考试成本支出。
国家相关部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由中央考试单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省级相关部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制定。
四、新的《管理办法》对考试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理论考试费,考试时间不超过2.5小时的每人每科50元,考试时间达到3小时的,每人每科60元;达到3.5小时的,每人每科65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实际成本制定收费标准:
(一)考试时间超过5小时的;
(二)连续三年考试人数不足1000人的;
(三)运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试的。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实际成本制定收费标准:
(一)考试内容需要录制视频音频资料的;
(二)考试需配备(租赁)精密仪器、专业设备、大型场地、需要消耗相关材料的;
(三)考试需聘请专业面试考官的;
(四)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的。
五、新的《管理办法》对补考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职业技能鉴定单科不合格补考一次的,补考费按其对应级别鉴定费标准收取。
六、新的《管理办法》对在校生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收培训费。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收理论考试费。
七、新的《管理办法》对收费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考试费和省级考务费标准属于初次制定的,试行期限为1年,到期后经批准继续收费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3年。
八、新的《管理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收费单位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执行。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当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2015〕36号)的相关规定,做好收费报告和公示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