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三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启动大田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价程序。二是及时召开由大田县人大、县政协、县消协、县减负办、县财政、县教育等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幼儿园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政府制定价格听取社会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三是认真梳理政府制定价格听取社会意见座谈会的多方意见,报经大田县政府研究决策后,暂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受到社会各界肯定。(大田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