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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大田县充分吸纳政府制定价格听取社会意见暂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2017-12-07 09:54:04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曾信

一是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三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启动大田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价程序。二是及时召开由大田县人大、县政协、县消协、县减负办、县财政、县教育等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幼儿园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政府制定价格听取社会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三是认真梳理政府制定价格听取社会意见座谈会的多方意见,报经大田县政府研究决策后,暂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受到社会各界肯定。(大田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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