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的通知》和福建省价格认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的通知》,这是继第一阶段的内部案卷自查、第二阶段的相互评查之后开展的统一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工作。本阶段市中心统一组织人员,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各县(市、区)进行专业抽查。抽查工作重点围绕《福建省价格争议处理系统》进行价格认定业务操作使用情况、是否以《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各项价格认定规则为工作依据、是否按照《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及本地价格认定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以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示范站建设情况展开。通过价格认定案卷评查,检查文书材料是否符合要件齐全、格式统一的工作标准。评查工作结束后,市中心将推荐1-2个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优秀单位参加省局和国家中心综合考评。(三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