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局近日专门召开价格争议调解培训工作会议,涵江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价格认定局全体人员和各个基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站人员以及聘请的社会价格监督员等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班上,涵江区认定局局长郑秀凤就《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价格纠纷的案件案例认真进行解答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在实际调解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涵江区局局长胡美兰要求与会人员要明确价格争议调解培训的目标任务,着力增强五种理念(政治坚定理念、以人为本理念、联系群众理念、热心调解理念、依法调解理念),提升四种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对话能力、综合处置能力),强化四种功夫(听、问、记、答),要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排查调解涉及价格争议方面的矛盾纠纷,确保一般价格争议纠纷零诉讼,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涵江区局)